多地墓穴现缴费“到期潮” 到期墓地缴费细则不明确
- 发布时间:2015-04-04 14:3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有市民在为亲人扫墓时,发现墓园里张贴了缴费通知,甚至有工作人员在墓地“守株待兔”等待逝者家属。
记者了解到,山东、北京、辽宁、重庆、内蒙古等地均出现了墓地20年缴费“到期潮”,至少有数万墓穴的缴费期已到,面临续缴问题。
现象 多地数万墓穴到期 家属失联
“打电话、贴告示,再不行就安排工作人员蹲守。”沈阳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经理纪书忠说,墓园有数万墓穴已经过期,不得不如此寻找“失联”的家属,“如果再找不到以后就只能在报纸上发公告了”。
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有些墓地50多年前就有了,联系方式早已经变更,有些亲属多年没来,现在只能维持现状。”北京八宝山人民公墓新闻发言人倪晓锋介绍,现在八宝山人民公墓共有6万多个墓穴,到期和面临到期的有超过3万,其中已经完成续租的墓只有六七千。
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透露,北京33家经营性公墓中,面临到期问题的约有10家。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辽宁省一些城市公墓内已满20年的墓穴,主动缴费的丧户不到一成。这使墓园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寻找家属。青岛百龄园等甚至还在其官网上贴出了“催款通知”。
中国殡葬协会会长戚学森表示,20年是墓穴管理费的收费期限,而不是墓穴租约期限,也就是说,只要双方有约定,就可以永续租用,只要双方没有撤销合同的意愿,单方面是不能停止合同的。
政策 到期墓地缴费细则不明确
201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缴费到期后的墓穴,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收费标准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具体由各地确定。
记者调查发现,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墓地到期怎么续缴、按什么价格续缴等细节问题均未明确地规定。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处于监管“真空”,个别出台了的明细规则,在续缴时间、续缴标准上的差别也很大。
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由于《殡葬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将进行修订,新规出台前,北京墓地第一次续租暂定周期为10年,续租费用目前只按相关标准收取土地租赁费和墓地管理费两项,“目前收费特别是管理费用明显偏低,将等相关政策调整后再重新确定标准”。
探索 平衡墓园、家属利益 延长墓地缴费周期
“无主墓并非真正无主,政府应该对其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国殡葬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乔宽元说,政府应鼓励社会组织对这些无主墓进行集中保管和统一祭祀,人性化对待这一问题。
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通惠陵园到期无人续租的墓已有1000个左右,陵园主任武侠告诉记者,家属除了可以选择缴纳500元不到的费用续租10年,还可以免费使用“深埋式生态节地安葬设施”——观音台的服务,将逝者骨灰直接输送至观音台下,自然分解,回归大地。
戚学森说,国家虽然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期限,但并不等于期限到了就要“易主”。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只要土地使用的性质和获得批复时是一致的,依然可以按相关规定延续对土地的使用。
多数受访者表示,要解决上述问题,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到期墓地处理的相关细则,平衡墓园和家属的利益,探讨适当延长墓地缴费周期,还需要大力倡导文明绿色殡葬新风气,尽量减少土地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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