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年内推广农房抵押贷款试点
- 发布时间:2015-04-04 08:33:2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峰
福州晚报讯 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受制于产权等多种因素一直难以流转,农民因无合适抵押物和担保,存在农业生产融资难问题。不过这种情形今后有望逐步得到缓解。近日福建银监局出台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意见,要求银行在现有试点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帮助农民拿住房财产抵押获取贷款用于农业生产。
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银行应利用我省丰富的山海资源,稳步扩大林权、茶园经营权、海域(滩涂)使用权等特色化抵押贷款规模,探索将生长期较长的苗木纳入林权抵押范围,试点开展盆栽花卉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此外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业务方面,鼓励银行在原先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稳妥推广,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建立“三权”确权登记、评估流转以及融资风险分担和政策支持机制,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业务主要由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承办。省农信社相关人士表示,这两项业务已在我省部分县市试点。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在德化、永春、闽清、漳浦、建瓯五个地方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业务则已在沙县、尤溪、宁化、石狮、晋江、惠安、永春、德化、厦门、诏安、松溪、政和、闽清等地试点。据其介绍,年内该行将在省内其他地方依据当地配套情况逐步推广这两项业务。
农房抵押贷款业务需要评估,评估价与住房地段等因素密切相关,各地方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其贷款成数比商品房少,一般为评估价的五成左右。贷款利率则依贷款人的个人资信情况而定,用途主要为农业生产经营等。据了解,目前全省农信社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近9亿元。
另外在不良贷款容忍度方面,意见要求银行强化差别措施,对涉农不良贷款应给予更高的容忍度,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福建银监局表示,截至今年2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0505.57亿元,同比增长18.6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46个百分点,比年初增长361.33亿元,同比多增55.27亿元,连续7年保持涉农贷款增速、增量“两个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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