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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首款保险产品获批

  • 发布时间:2015-04-02 06:33:31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刘洋)记者4月1日从保监会获悉,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已经获批,该产品面向对象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因沈阳并非试点地区,目前该产品还未在沈阳开售。

  什么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记者从相关保险公司获悉,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根据保险条款,“以房养老”投保范围为年龄为60周岁(含)至85周岁(含)之间的自然人。在投保时,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该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

  去年6月23日,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尽管符合规定的老年人均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投保,但“以房养老”试点近一年,保险公司都是在谨慎推进。此次首款产品获批后,因沈阳并非试点地区,还不能在沈阳地区销售。

  此前,沈阳地区曾有银行推出银行版“以房养老”产品,即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但市场反映冷清,业内人士称传统观念是该项目难以推广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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