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经济带省区下月通关一体化
- 发布时间:2015-04-02 05:31:24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电 海关总署网站发布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
根据公告,此项改革涉及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丝绸之路经济带)等九省(区)内的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等十个海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
改革实施后,丝绸之路经济带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公告说,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所涉货物可由企业根据物流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在口岸或属地海关监管场所实施查验。对需转运分流到属地监管场所实施查验的,进出境货物及其运输工具应符合海关途中监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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