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预警 限行限产将动真格
- 发布时间:2015-04-02 00:32:11 来源:科技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3月底,北京经历了今年以来PM10浓度最大的一次沙尘天气。空气里弥漫的沙尘尚未消散,一项严格的空气污染应对措施出台。
3月30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京政发〔2015〕11号)。这次的应急预案颇受社会瞩目,新的预警等级界定、严格管控措施、各行业各部门之间明确的责任划分……诸多新措施的严格程度均刷新此前的标准。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版《预案》)是继2012年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2013年修订发布《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之后的第三版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分级更科学,3天重污染即红色预警
据新版《预案》,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综合考虑污染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按照“预测污染持续时间每增加一天,预警响应相应提升一个级别”的原则,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1天(24小时)为预警四级(蓝色),持续2天(48小时)为预警三级(黄色),持续3天(72小时)为预警二级(橙色),持续3天以上(72小时以上)为预警一级(红色)。
不过,上一个试行版《预案》规定,AQI在201—300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间为严重污染。橙色预警要求,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而红色预警“门槛”是“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即AQI要超过300。
北京市环保检测中心主任张大伟说,试行版《预案》的红色预警判断标准,以目前的预测体系来看确实不常发生。新版本中红色预警的判断标准,降低成以前的橙色预警的标准。
这就是说,旧版本的橙色预警天气,在新版本中将升级为红色预警。据4月1日《科技日报》的报道,2014年北京共启动了18次应急预警,红色预警还未启动过。如果按照新修订的预案,2014年符合启动红色预警的情况有3次左右,总天数约有10天。
北京市环保局应急处副处长王斌进一步解释说,新版预案中最高级的重污染红色预警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门槛,“降低预警启动门槛有助于应急预案发挥更大效力”。最受市民关注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今后将在红色预警时启动。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姚辉说,按照“提前预警、提前启动、提前实施”原则,新版《预案》针对红色、橙色的高预警级别,新增了“提前24小时向社会发布”的规定。
措施更严格,停限产企业增至上千家
在新版《预案》中,应急措施也进一步“升级”。北京市环保局表示,按照“加严措施、提高效果”的思路,首先是加大了机动车限行措施力度(纯电动汽车除外),在保留原预案红色预警中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橙色和红色预警中增加了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的规定,同时修订当前执行的《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其次是扩大了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的范围,将空气重污染停、限产企业数量由现行的141家重点企业,扩大到除保障城市运行外的全市大气污染排放主要工业企业。王斌透露,新名单范围内的停限产企业数量,将至少在1000家以上。
第三是严格了施工工地停工措施,扩大停工范围。如当启动橙色预警时,在原预案“土石方”“建筑拆除”工地停工基础上,将停工范围扩大至混凝土浇筑、建筑垃圾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
方案更具体,行业部门任务细化分解
北京市环保局表示,新版《预案》加强了责任落实。这体现为强化区县属地责任,要求各区县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应急分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健全属地应急体系。
如北京市教委负责加强对在校学生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按照不同预警级别措施要求,负责及时将相关应急措施通知到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落实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及停课等相关措施。
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建立停产限产名单管理制度,制定红色、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市级)并及时更新,会同北京市环保局指导区县政府制定其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区县级)。按照不同预警级别措施要求,组织落实本市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措施。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立停工名单管理制度,制定空气重污染期间停工工地名录并及时更新。按照不同预警级别措施要求,及时组织落实工地扬尘防治和相关施工作业,及停工后相关重型车辆停运等措施。
北京市政市容委负责按照不同预警级别措施要求,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红色、橙色预警期间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停驶等措施;北京市交通委负责及时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按照不同预警级别措施要求,负责落实部分重型车辆停驶等措施;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建立备案名单管理制度,做好对停驶公务车辆、不适用限行措施的社会保障等车辆相关备案工作。按照红色、橙色预警级别措施要求,通过北京交通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做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本市公务用车停驶的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对部分重型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等。
红色预警强制性应急措施
个人出行
全市范围内依法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延长运营时间,加大运输保障力度。
卡车运输
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施工作业
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道路清洁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工业生产
按照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烟花烧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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