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政策调整轨迹:
- 发布时间:2015-04-01 03:33:55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0年 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要求二套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40%。
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1年,“新国八条”公布,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
2013年2月,新国五条出台,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20%征收。
2014年9月30日,央行出台房贷新政,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2015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文,全国二套房首付降至四成;财政部通知,将个人出售普通住宅,营业税免征的购买年限由5年下调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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