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保险“以旧换新”可能不划算

  • 发布时间:2015-03-31 00:35:57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长沙晚报讯(记者 肖娟)“保险公司有优惠,保单可升级”,部分消费者听过类似的宣传,甚至付诸行动进行“以旧换新”。昨日,保监会官网发布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谨慎进行退保再投保。

  记者从保监会官网了解到,部分保险代理人借口保险公司正在开展优惠活动,劝说保险消费者退掉已投保的保险产品,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他们通常采用隐瞒新投保保险产品的保费缴纳方式,承诺新投保保险产品具有高收益等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后再投保。

  保监会提醒消费者,一要明确保单缴费方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期缴或者趸缴。趸缴是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期缴是按年分期缴纳保费,如果发生退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现金价值进行退保,期缴保单在缴纳保费前几年,保单现金价值比趸缴低,退保后投保人要承担较大损失。

  二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亲自签名及抄写投保人须知。不要轻信保险代理人口头承诺。如有意更换保险产品,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合同条款,认真比较保险产品差异。

  三要切记高收益伴随高风险,根据自身需求及经济状况慎重选择理财型保险产品。

  此前,保监会曾发布风险提示,防范保单“被升级”为P2P产品的风险,提醒消费者不要随意退保。一方面,在保险合同未到期情况下,中途退保可能出现保单现金价值低于“本金”的情况;另一方面,中途退保将导致保单失效,消费者将失去原有保险保障。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