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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面积逾80万平方公里

  • 发布时间:2015-03-30 15:55: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拉萨3月30日电(记者张宸 黎华玲)记者30日从西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西藏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面积已超过80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70%,约占全国国家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面积的1/5。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西藏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湿地公园、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国家地质公园被列为国家禁止开发区域。

  “中央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将西藏的环境保护提到了战略地位。”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江白表示,“未来,西藏将投资155亿元用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保护,确保西藏环境持续优异,永远天蓝水清。”

  目前,西藏将环境保护看作与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三条底线。在经济总量远落后于兄弟省份的情况下,西藏禁止了钢铁、冶铁、化工和造纸等高污染产业的发展,提出“决不能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项目”,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进行了关停和转产。

  据了解,2014年,珠峰雪豹保护中心在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架设的红外触发相机首次拍到野生雪豹活动画面。这显示西藏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果初现,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持续良好。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良好,同时也极其脆弱,一旦破坏难以恢复。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将西藏建设成为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目前,西藏将生态环保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对全区74个县(市、区)实行环保考核,以严厉措施守卫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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