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新福建 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 发布时间:2015-03-28 08:34:39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省委举办的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专题研讨班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思路和举措。这次专题培训班的举行,对于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关键性作用,不断提升法治福建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当前我省正积极适应新常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攻坚克难、逆势而上,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必不可少。不断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解决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保证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向前推进,都要依靠全面依法治省,以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我们要坚定不移厉行法治,更加自觉地把依法治省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省,涉及方方面面。突出重点,抓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工作的落实,才能取得良好成效。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尊重立法规律,反映人民意愿,将不断增强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坚持严格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将有力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做好全民普法和守法这个长期基础性工作,将有效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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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地位特殊、岗位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法治建设负有重要责任,在全面依法治省中起到关键性作用。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违反法律法规,对法治的破坏会很大。全面依法治省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同时履行好法治建设的职责,在全面依法治省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党和法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我国的政治制度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同时,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实现党的领导也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各方面,正确认识和处理政治与法治、党的领导与国家政权机关、党规与国法、政策与法律四种关系,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全面依法治省,事关福建发展前程,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幸福安康。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法治能力,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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