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用地:未开发允许转型
- 发布时间:2015-03-27 14:22:18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李海霞)今天上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了《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通知》中强调,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在土地供应上,有供、有限。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所需用地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另外,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产品过剩”和“不对路”的问题,《通知》中指出,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作出调整,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
《通知》中还特别提到,市、县可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其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并完善配套用地手续。D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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