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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用户同意 通信商擅开增值业务

  • 发布时间:2015-03-25 14:12:0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聊城一通讯公司在未经消费者刘先生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开通了收费业务,并连续收费数月。经消协协调,该通信服务商最终返还刘先生500元现金。

  3月13日,家住聊城市区的刘先生在家中上网时,查阅了自己的话费消费情况,竞然在消费单上显示“法律顾问咨询费用”10元,刘先生再查阅前几个月的话单,均有10元的法律顾问咨询费。于是找到某通信运营商的客服部。客服工作人员查看后说是刘先生自己定制的增值业务,而刘先生却坚持从来没有订制过这项业务。3月15日,刘先生将此事投诉到聊城市消费者协会。

  经过调查得知,该通信运营商以短信形式给刘先生的手机发过短信提示,刘先生没有看过,而通信运营认为刘先生默认了。所以在刘先生的话费账单上每个月都显示10元的法律顾问费。这项业务并非刘先生自己订制,而是通信运营商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的。经市消协协调,该通信服务商返还刘先生500元现金。

  据介绍,通信行业有时会向用户推荐新业务,免费试用期满,运营商给用户发出提示短信,询问业务是否取消。另外,也有运营商未经用户本人同意,便为用户开通新业务以吸取资费。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市民应积极维权,同时保留好证据。(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张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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