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112大修期间拆除1号机组1号龙门架南侧部分双道围栏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3-24 16:30:30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秦山第二核电厂112大修期间拆除1号机组1号龙门架南侧部分双道围栏的请示》(中核运行执照发〔2015〕54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秦山第二核电厂112大修期间拆除1号机组1号龙门架南侧部分双道围栏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在围栏拆除期间加强保卫措施,大修工作结束后立即恢复,确保秦山第二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3月2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