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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深化预算改革定下16项硬任务

  • 发布时间:2015-03-24 09:57:08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6项改革任务,以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据陕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预算法和中央对预算管理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陕西省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了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预算体系等16项改革任务,并明确了相关时间表、路线图。

  据介绍,在完善预算体系方面,陕西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从2015年起,各级政府要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或专项用于安排相关支出;对继续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可以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可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断扩大国有资本收益征收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比例应达到20%,2017年提高到25%,2020年提高到30%。

  在推进预决算公开方面,陕西省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基层民生专项资金要将分配结果公布到户到人。

  在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方面,陕西省要求省级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同时编制2016—2018年财政中期规划。省级各部门、各市县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中期规划和当地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在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方面,陕西省要求加大对困难县区的补助力度,将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中属于市县事权的项目归并到一般性转移支付,建立以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主体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

  在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方面,陕西省要求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每年6月起启动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予以归并,统筹使用。完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式,推行零基预算。实行专项资金分类管理,对用于个人补贴、救助等民生方面的专项资金,要按政策和标准足额予以保障;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要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推进“拨改投”和基金管理模式,加快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

  在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面,陕西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资金,收回本级财政统筹管理。对连续两年及以上预算执行率达不到80%的政府性基金,可将其预算结余资金调整用于其他同类项目,仍有结余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各级财政专户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安排。

  陕西省还要求,从2015年起,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和预算管理。在国务院批准的全省政府债务限额内,省政府确定全省举债额度,报省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各部门债务举借计划、债务风险及财力等因素确定各级政府和省级部门举债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级政府债务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研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政府性债务的第一责任人,将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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