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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家禽集中屠宰 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15-03-20 17:29:57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感染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结合深圳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4月1日起,福田、罗湖、盐田、南山4个区全部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二、自2015年7月1日起,宝安、龙岗区和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在划定的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以上6个区(新区)活禽经营限制区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提前规划,报市经贸信息委、市卫生计生委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活禽经营限制区内不再设立活禽零售市场。全市除现有的活禽批发市场外,不再新设立活禽批发市场。不得限制外地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生鲜家禽产品进入本市市场。

  四、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商户应经营符合规定要求的生鲜家禽产品,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违反此规定的,由经贸信息、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

  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高度重视,认真制订方案,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六、实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自觉抵制非法活禽交易,发现有违反规定非法经营、屠宰活禽和销售不合格家禽产品等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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