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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提醒:购房切忌“头脑发热”

  • 发布时间:2015-03-20 05:35:42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日前从成都市消协发布的2014年投诉分析报告中得知,2014年我市房屋投诉382件,与2013年相比增长了近一倍,投诉内容主要涉及合同纠纷、房屋质量和开发商虚假宣传,这三类问题占全部房屋类投诉的82.46%。

  现实 房屋问题困扰大

  “这两年群团投诉少了,但投诉所涉及的问题大多会困扰消费者很久。”成都市消协相关人士说,交易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合同附加条款、期房和现房不相符、周边环境不一样、配套不完善、交房延误、有关定金的纠纷等方面;房屋质量问题集中在漏水、渗水问题,外墙面脱落及墙壁裂痕等;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则主要体现在夸大宣传效果。此外,屡见不鲜的问题还有房产中介纠纷,如中介方为达盈利目的隐瞒房源真实信息等。

  案例 房屋销售有猫腻

  市消协还公布了2014年受理并解决的一起购房维权典型案例。

  2014年6月,市民杨先生前往金牛区某楼盘售楼部看房。该项目置业顾问向他介绍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源。该楼盘交通便利、配套完善,所介绍的房源正对中庭,相对安静,很适合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居住。看到杨先生有点动心,接待他的置业顾问“提醒”说,还有一位客户也看中了这套房源,杨先生想购买得立即下单。由于担心被人“抢了先”,杨先生当即缴纳了2万元定金,填写了认购书。可当他再次向置业顾问确认房源位置时,此前看好的“中庭”房却变成了“临街”房,更让他奇怪的是,认购书原本应该是双方商榷房源情况后再填写,可摆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份格式认购书,只需他签字即可。由于当时恰好有急事,杨先生没有多想就按照置业顾问的要求填写了相关资料。可回家后的杨先生总觉得不对劲,似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便将上述情况投诉至了市消协。

  最终,消协认为在这一买卖过程中,开发商故意隐瞒了房源信息,且认购书中存在不公平条约,判定开发商退还杨先生所缴纳的一切费用。

  提醒 买房须做“明白人”

  成都市消协相关人士提醒购房者,买房时须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把置业顾问的相关承诺落在纸上。对开发商现场提供的楼盘宣传资料、样板间、沙盘模型及现场置业顾问的“热情接待、口头承诺和介绍”等要保持清醒认识、正确判断、理性对待、多看多问,不要“轻易相信”、“头脑发热”、“眼见心急”,避免在销售现场被置业顾问完全主导,防止受其虚假宣传、夸大不实等信息的误导。必要的情况下,购房者可对楼盘宣传展示内容采取现场照相,也可对置业顾问口头的承诺与介绍内容采取全程录音(事前应提醒告知销售人员)或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开发商或销售公司印章)确定等多种方式来做好相关证据的保存,这既能约束和限制开发商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和诱导、误导行为,又能避免事后因宣传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司法诉讼时的证据缺失。本报记者 谢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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