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粤桂三地海关创新监管拟推四种合作新模式
- 发布时间:2015-03-18 01:00:2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海口海关、湛江海关、南宁海关三地海关深化合作协调,在落实北部湾地区《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拟共同探索四种新模式,创新海关监管,不断提升与当地口岸部门和港口企业的合作水平,共促琼粤桂经济一体化健康发展。
海口、湛江、南宁三地位处北部湾地区,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我国面向东盟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门户。去年12月,三地海关联合口岸部门和港口企业签署《环北部湾口岸部门及港口企业深化合作备忘录》,以促进新航线为切入点,探索合作经验,创新海关监管机制,打破行政区域的藩篱,支持环北部湾港口企业互联互通。自备忘录签署以来,今年1至2月,三关区合计对“海上丝路”沿线国家进出口561.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5%,占同期三关区进出口总值的61%。其中,对东盟进出口369.7亿元,增长41.5%。
目前,三地海关在《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拟共同探索四种合作新模式,创新海关监管。包括:推动环北部湾港口建立集装箱驳船“新”航线,引导企业在环北部湾港口间开展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实现“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的作业方式,提高三地外贸运输资源的使用效益;推动企业相互延伸现有各港航线贯通,打造运输“新”航线,促进船舶在环北部湾港口间相互挂靠,把原来各港船舶单独与外港“点对点挂靠”,转成汇聚海南港航、洋浦港、湛江港、北部湾港相连与外港“多点挂靠”,实现首尾衔接,中间串联,汇聚成线;开展同一船舶同一港口可装可卸监管“新”模式,船舶在同一港口卸下进口货物的同时,可加载出口货物,或者加减载转关的集装箱货物,原来需挂靠两次港口才能完成的装卸作业改成一次即可完成,增强船舶运输能力,节约企业物流成本;推出“水运中转”外贸集装箱货物监管“新”模式,充分利用开拓的新航线,使船舶在环北部湾港口间航行时顺路搭载转关的集装箱货物,实现新航线的功能整合叠加,相互衔接,优化增效。
此前,海口海关、湛江海关、南宁海关,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国投裕廊洋浦港口有限公司、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口召开深化合作2015年协调会议,落实合作备忘录内容。
据初步估算,三地七方联动后,一艘可装载300个20尺集装箱的进出口船舶,航行“香港-湛江-海口-北部湾-香港”航线,一次挂港可实现有装有卸,每航次可节省航运时间约30小时,缩短船线距离约100海里,整船出口集装箱可节约运输成本近10万元。同时,三地七方还建立七方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合作备忘录》落实中遇到的问题,检查评估合作成效,推动合作备忘录合作事项落实到位。
据悉,三地海关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区域一体化发展新趋势、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努力构建高效便捷的通关模式,为支持和促进环北部湾港口竞合发展,打造对接中南和西南、面向东盟的进出口物流大平台作出更大贡献。(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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