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下月起实行阶梯水价
- 发布时间:2015-03-17 09:33:19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黄凌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4月起,福清市将实行阶梯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分三个等级,每户每月用水30吨以上部分,价格为每吨4.40元。
据悉,第一级水量核定为每户每月0~25吨(含25吨),价格为每吨2.20元;第二级水量核定为每户每月25~30吨(含30吨),价格为每吨3.30元;第三级水量核定为每户每月30吨以上,价格为每吨4.40元。此外,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基础水价)为每吨2.20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基础水价)为每吨3元。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基础水价)为每吨2.4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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