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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4S店合同欺诈

  • 发布时间:2015-03-17 00:31:3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不管经媒体曝光后会给特斯拉品牌带来多少负面影响,深圳这家4S店接待车主的销售人员甚至销售主管是不能完全代表特斯拉的。但从这件消费者投诉案例中,我们似乎可以管窥特斯拉在中国市场未能取得预期业绩的真正原因。

  在汽车电商网购被媒体炒作得热热闹闹的今天,这起网购特斯拉的遭遇还能给人更多的启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张先生在网上订购modelS并付款、最后到体验店试驾的行为,可被视为交易双方虽无签订买卖书面凭证,但直接进行履行,口头合同已成立。

  另外,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在此案例中,张先生购买的model S实际质量情况与特斯拉官网吹嘘的制造工艺、微信朋友圈看到的广告视频等有着天壤之别,属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张先生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张先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此次纠纷:(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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