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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借融资租赁进行非法集资

  • 发布时间:2015-03-16 20:33:00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3月3日,新疆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组织召开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座谈会,总结回顾2014年全区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工作情况,对2015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区内3家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分别对2014年经营情况进行了汇报,总结了近年来企业发展总体情况,分析了行业人才短缺、融资成本高、与其他机构互动交流少等存在问题,深入探讨了如何发挥融资租赁企业作用,服务“三农”工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企业间达成了加强合作的共识。

  市场体系建设处通报了2014年度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及数据上报情况,并就做好2015年数据上报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针对下一阶段工作,市场体系建设处陆礼华处长强调,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推动全区内资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遵守经营规则,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完善的企业经营制度。按照商务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非法集资自查工作,严禁企业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督促做好系统使用和上报。根据商务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系统”使用要求和规范,抓紧做好2014年度经营情况统计,及时填报完善2014年度季报表、年报表,确保全区系统数据上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是切实做好总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企业要认真梳理融资租赁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取得的成效、行业发展情况,通过工作简报、媒体报道等形式,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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