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网:规范网络社群要立“公约”
- 发布时间:2015-03-16 07:56: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坚决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依法审理网络推手‘秦火火’‘边民’等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多蒙德集团董事长石磊对此颇有感触。在他看来,通过网络找到“志同道合”的人越来越来容易,但在网络社群里,本能的、感性的情绪极易在群体中传染,而理智的、冷静的情绪很难起作用。
石磊认为,与微博相比,微信用户相互间存在一定信任基础,情绪传染度会更高,谣言也容易被轻信。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即使被理智的人看到,但由于是“朋友关系”,他们也常常视而不见或被迫附和,导致谣言在微信中更加畅通,产生负能量。
现实中,“资深潜水员”石磊身边也有一些朋友被网络谣言攻击,但他们不知道去哪里申诉,不知道找谁维权。石磊还发现,如今网上的“自组织”往往认为自己不需要什么规矩,不需要约束,觉得规矩、规范这些东西与网络生态格格不入,结果就滋生出一系列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公司首席技能培训师曹晶在《关于引导网络媒体健康发展的建议》中也提到,网络媒体在管理上具有“自组织”性,一般由媒体成员实行自律管理。但很多社群并没有遏制不良信息的传播。这主要是因为缺少群规、群文化,媒体的管理者并未真正了解用户特点,而且管理水平有限。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认为,网络空间虽是公共意见的表达场所,但在该场所的所有言论都必须受法律约束,“正如在现实社会中没有绝对自由一样,在网络空间也只有相对的自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网络乱象,我觉得要立法,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游戏规则。”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肿瘤医院妇瘤科主任周琦认为依法治网要加强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大阳沟派出所所长郑忠伦建议,加大对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去年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方面,比如对“秦火火”等网络违法案件,宣判之后通过媒体进行报道,可以实现很好的社会教育作用,媒体报道就是一次打击网络违法的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