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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全国煤矿已连续23个月未发生特大事故

  • 发布时间:2015-03-11 07:0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刘 瑾  责任编辑:罗伯特

  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新闻发言人黄毅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我国煤矿已连续23个月没有发生特大事故,是历史以来的最好水平。”杨栋梁说,特别是百万吨煤的死亡率从5.8下降到0.25,下降率95.6%,煤矿的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杨栋梁说,在始终严抓煤矿安全的同时,也要看到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总结过去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安监总局“七措并举、四轮驱动”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杨栋梁介绍说,7条举措包括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严格煤矿准入,强化瓦斯治理,推进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排查隐患,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开采,以及深化排查隐患和专项治理,“这两年大概关了3000多处小煤矿,力度很大。”杨栋梁说。

  在取得明显成效的情况下,安监总局又研究了4套办法推进落实,就是抓矿长责任、激发责任感、抓重点县和认真查处每一次事故。“全国1700个县有煤矿,我们统计了5年数据,对其中事故最多的50个县进行特别处理:不仅和矿长谈心对话,而且把50个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都请到北京,一个一个地叮嘱。结果,这50个县去年事故发生率大幅度下降,有10多个县实现零死亡,效果很好。”杨栋梁说。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安全生产法修正案。杨栋梁说,这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很成功,突出了5个特点:一是把安全生产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对基层政府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四是对隐患排查更加严格,过去只有出了事故才追究,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也要追责;五是提高事故查处惩罚标准,过去最高处罚额度是500万元,新安全生产法提高到2000万元。

  对于近年来开发区事故频发的问题,杨栋梁表示,开发区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很大贡献的同时,也暴露了在管理、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监管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招商引资过程中,有的开发区任意降低安全标准,企业入驻时未达到安全标准就建设投产,开发区的监管体系和人员严重不足,以及平时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不落实。”

  杨栋梁说,安委会已下发紧急通知部署相关工作,目前,各地开发区都在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经济日报记者 刘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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