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迈军:建议完善国企参与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15-03-10 19:24:3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斌
新华网消息 3月10日,全国证监系统代表、委员媒体见面会第三场今日举行,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就“加快推进期货市场国际化、法治化,服务经济新常态”的主题回答记者提问。杨迈军回应部分国有企业期货市场参与程度不高,与评价考核机制以及现行会计准则等外部因素制约有关,杨迈军建议贯彻新“国九条”关于取消对企业运用风险管理工具不必要限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企参与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杨迈军表示,商品期货从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来说,一个是发现价格,一个是风险管理、套期保值。对于广大相关的产业机构,特别像有色金属、黄金白银等成熟的商品期货,这些年来都发挥了比较好的作用。过去存在的国有企业和一些机构,参与市场能力不足或者监管不到位等等问题都在逐步改善。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去年以来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实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价格风险不断的加大。所以这些企业或机构在加快市场化的过程当中,对于利用期货的这种风险管理工具来实现稳定经营、健康发展的这种需求越来越强烈。
但是,实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一方面有比较强的需求,但是另一方面也同时还存在有一些品种,产业客户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参与程度不高的问题,就使得这样一个比较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式不能够很好的为他们所服务。
杨迈军认为,这里面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可能由于产业客户习惯于传统的经营模式,对于期货市场了解不够,知识、技能掌握比较差,也缺乏人才有关系;另外一方面,也和一些外部因素的制约有关。杨迈军进一步解释:
第一,对于国企参与期货衍生品交易的这种评价和考核,目前的机制不够客观和完善。现货企业通过期货交易来对冲风险,应该综合期货和现货的经营情况来进行总体的评价。但是由于期货衍生品的交易高风险性,很多地方国资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参与衍生品交易一直持非常谨慎和严格的态度。在国有企业考核当中也存在着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只许盈、不许亏”。一旦出现了期货亏损的情况,可能国资管理部门就认为交易是不成功的,这样对国有企业的评估不够客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有企业综合利用现货和期货这样的工具来运行管理的积极性。
第二,也和现行的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的套保认定与处理管理严格有关系。在企业管理当中对于企业套期保值的认定规定有一个对套期的实际抵消结果是80%—125%的范围内来规定的,企业对此反映“比较死板”。因为企业在实际经营运作当中,无论在现货和期货的运作当中,都可能由于价格的波动幅度经常会出现急剧的或者难以预料的变化,在某一个时点上,他们往往会超出这种范围,按照现在的会计准则就会认定为投机交易,也使得这些企业就很难运用期货的工具。
第三,部分税收政策对企业参与期货交易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浮动盈亏,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将交割结算价作为增值税计算基数等问题,这些都使得企业在实际操作当中想要运用期货市场有很多不方便。
因此,杨迈军建议进一步贯彻新“国九条”关于取消对企业运用风险管理工具不必要限制的要求,针对产业客户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加快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加快修订套保套利会计准则,调整相关税收政策,能够为广大实体经济客户充分有效的利用风险管理市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