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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初始合同是否有效?

  • 发布时间:2015-03-10 11:31:09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3月9日讯(记者 焦小超 见习记者 王鹏淇)本报今天以《浙商皮革城数百业户撤铺》为题,对浙商皮革城当前的经营困局进行了报道,目前浙商皮革城“撤铺门”事件进一步发酵,业户对商场提出了种种质疑——初始合同是否有效?商场是否转型?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投资方变更 合同“没用了”?

  “不是我们主动撤铺,是商场说话不算数!”今天上午近百名浙商皮革城业户聚在一起商讨应对办法,并将问题反应到相关政府部门。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商场的各项收费是否合理。

  据了解,最初浙商皮革城的投资方为新鹏集团,集团以“济南浙商皮革城有限公司”与济南市天桥区袁庄合作社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由袁庄合作社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该公司以后期所有开发建设资金为条件共同合作开发。

  按照规划,浙商皮革城项目共三期,总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单是一期工程面积就达17万平方米。不少浙江海宁的商户慕名而来,合同多是和济南浙商皮革城有限公司签订,但后期浙商皮革城的投资方换为济南富石投资集团。“商场说我们之前签的合同没用,需要重新签订,但后来就没了下文。”有业户表示。

  一名张姓业户表示,自己的合同中约定免收两年租金,第二年11月27日前缴纳第三年租金的50%,第三年再缴纳剩下的50%。“但现在就让交各种费用,房租、取暖费和物业费等。”

  对此,浙商皮革城相关负责人刘鸿滨称,最初有些业户是没有合同的,且享受两年免租的只有一部分业户。“合同上写的几月几日之前交,并不是说非得到那一天交。”刘鸿滨说。

  “商场转型说”遭否认

  多名业户以及附近村民称,听说整个商场要改为灯饰城,“商场是不是靠乱收费逼着业户走,然后再引来一批业户,收取保证金等费用?”

  浙商皮革城相关负责人对此说法予以否认,坚称商场的定位并没有改变,希望能和商户共同把市场搞活,同时通过正常沟通解决当下遇到的复杂情况。

  一楼真善美包行负责人表示,当初浙商皮革城承诺每天拉来二百辆大巴,但据业户统计,最多的时候也就只有六七十辆,一般只有二三十辆,这种状况也只是持续了一个月左右,后来基本就一辆大巴也没有了。

  不少业户也反应,“我们想经营,但整个商场大门紧闭,这怎么做生意?”据了解,最近几天,偌大的商场只有一个东边侧门开着。刘鸿滨表示,关门是为了商场物品保管安全,有些业户自己搬东西走,公共物品也需要保护。

  9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发现,业户只有交了房租才能打开电闸门,否则就要签撤铺单。撤铺单则显示:“因个人单方面原因需要办理撤铺手续,放弃本商铺的使用权,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并放弃任何追诉相关权益的权利。”

  本报将持续关注浙商皮革城“撤铺门”事件,欢迎拨打0531—82886384反映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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