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贺强第四次交提案 建议恢复股市T+0交易
- 发布时间:2015-03-07 13:29:04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作为“股市T+0交易”的坚定支持者,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在今年两会上,再次提交一份“关于恢复股市T+0交易的提案”。这已是贺强第四次发力——此前2010年、2012年和2014年两会上,他均提交了关于恢复T+0交易的提案。资本市场也“一石激起千层浪”,券商股昨继续走强,也不无T+0等利好预期的刺激因素。T+0话题为何如此火爆?其优势和弊端是什么?扬子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各界人士。
扬子晚报记者 徐兢 马燕
热门提案
贺强再提恢复T+0交易 “不会导致过度投机,反而能抑制投机”
所谓T+0,即“当天买入股票可以当天卖出”的交易方式。贺强在提案中介绍,我国股票市场在历史上曾实行过T+0交易,但由于当时股票市场各方面条件不成熟,监管缺乏经验,以及股市过度投机现象比较严重,因此管理层决定在1995年1月1日开始取消股票的T+0交易,改为T+1(“当天买入股票下一个交易日方可卖出”)交易。
“我们认为,从1995年至今,我国的股票市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推出股市T+0交易的条件已经成熟。”贺强在提案中提出:有人认为,股市T+0交易会导致股市的过度投机,但“实际上,股市的过度投机是因为机构操纵和违法犯罪导致的。股市T+0交易与T+1交易一样,只是一种股市的交易规则。”
贺强进一步阐释,“股市T+0交易本身不仅不会导致股市过度投机,反而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股市的过度投机。”这是因为,“在股市T+0交易的情况下,如果当日股价出现连续上涨,很多投资者在买入股票后,出现了一定的利差,就会大量卖出股票,延缓股市的上涨;而当日股票若出现连续下跌,投资者又会纷纷抄底,大量买入股票,延缓股市的下跌。”因此,“T+0交易会导致投资者逆向操作,出现多空互相制衡,客观上起到对市场股价的‘抹平’作用。”
贺强认为,反而是“T+1交易”可能成为机构操纵价格谋取利益的手段——机构第一天推高股价误导投资者追高买入,第二天有可能打压股价制造恐慌,迫使投资者割肉卖出,从而利用股票买卖时间差谋取不当利益。
马上就访
专家:信息不对称,近年来“T+1”弊端日渐凸显 股票市场T+0是大势所趋
T+0对广大散户是好事还是坏事?扬子晚报著名财经微信“钱眼”专家海哥回忆说,上世纪90年代初他刚炒股那会儿,A股曾实行过T+0交易,但1995年初为抑制投机改为“T+1”,这在当时是好事。“实行T+1,减少了赌博的意味,买股票后,散户们晚上回家冷静思考下,决定明天是抛还是留。”
不过,近年来“T+1”的弊端日渐凸显。“随着融资融券、股指期货、沪港通推出,股票交易‘T+1’改‘T+0’迫在眉睫。”海哥提出,“试想,沪港通等都是T+0,A股市场仍然执行‘T+1’交易,信息不对称显然不公平,与港交所对接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另外,目前A股信息严重不对称,机构中充斥着消息灵通人士,他们在获悉“内部信息”后提前买入,第二天再放消息引诱散户跟风买入,机构趁机出货,可怜的散户就此被套住。“即使当天意识到错了也没纠错可能。”
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副教授王玉宝也介绍说,股票市场T+0是全球主流模式,众多成熟市场都是采用这一方式。他认可贺强的提案并认为早该恢复了。
网友声音
T+0后“打板族”就没那么好操纵了 但散户没时间、不理性怎么办?
昨日,扬子晚报记者在网上检索发现,赞成T+0的股民超过半数。比如有天涯网友提出:“T+1模式当日买进获利不能卖出,买错不能及时纠错,由此市场发展出一种操作模式,叫打板族。专门拉板当天锁定跟风盘第二天忽悠散户追板出货,这种模式成就了私募大佬靠打板追涨停板起家。如果实行T+0他们就没那么好操纵了。”
但也有反对T+0的声音,主要是认为散户没时间和不理性。“若实施T+0,机构、大户能够来回操作,散户哪里有时间做T+0?”这位网友认为,散户频繁交易最后只能变成“给券商打工”。另外,“市场目前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理性程度要差一些。不能理性控制自己,就需要制度来控制。T+1和涨停板制度,都是帮助投资者控制风险的。”
后续可能
法律上已不存在障碍 上交所称股票T+0还在准备中
海哥强调,2005年《证券法》修订,取消了有关“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当日卖出”规定,这意味着A股推行T+0交易制度不存在法律障碍。扬子晚报记者也查到,2005年10月全国人大修订《证券法》,删去第106条,引发市场猜测官方此举是为股市实行“T+0”预留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部分基金产品T+0已实施一段时间,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风险可控;股票的T+0还在准备及统一认识过程中。桂敏杰表示,T+0是把双刃剑,有积极的一面,可以活跃市场提供流动性,但也有波动性、投机性比较浓的问题,所以还要一步一步来。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表示恢复T+0已箭在弦上,过去二十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主要依赖商业银行信贷扩张,未来十年,中国的创业热潮将主要依靠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不过,扬子晚报著名财经微信“钱眼”专家海哥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股市实行T+0交易制度有利散户,但推出初期利空散户。海哥解释道:“会加大投机赌博成分,掌握不好反而会加大散户亏损。因为散户往往容易被市场的气氛所左右,容易冲动在当天买进卖出多次,亏损起来更快。”从投资角度看,若真恢复T+0,则利好券商股,因为T+0激活市场的高频交易,高频交易直接利好券商。
而贺强提案建议从蓝筹开始试点,因此将利好蓝筹,刺激了蓝筹板块交易,相对波动小风险低,以防中小公司出现过度投机。
T+0制度大事记
199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股票“T+0”交易制度。
1993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股票“T+0”交易制度。
1995年1月1日,为防止过度投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A股市场废止股票“T+0”交易制度,改为“T+1”。此时,大盘从1992年2月的最高点1500点左右,跌到当年的最低点600点左右。
1998年12月,《证券法》正式颁布,第106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
2005年10月,全国人大修订《证券法》,删去第106条,引发市场猜测官方为股市实行“T+0”预留空间。
2013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呼吁: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的角度看,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延伸
海外市场的“T+0”
主要海外市场都允许采用“T+0”交易,如纽约证券交易所、NASDAQ、伦敦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等。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仅允许在信用交易账户内进行“T+0”回转交易,而禁止在现金账户进行回转交易,比如美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美国并对“T+0回转交易”的频繁交易者有严格的监管和限制:比如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过4次或4次以上回转交易,且回转交易次数占这5个交易日内总交易次数达6%以上,就被认定为“典型回转交易者”,美国证监会要求“典型回转交易者”账户最低净值为25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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