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财政部发布《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
- 发布时间:2015-03-06 19:40:1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证监会、财政部6日联合发布《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说,行政和解金是指证监会与行政相对人就其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行政相对人按照行政和解协议约定交纳的资金。行政和解金可以用于补偿同一案件中投资者因行政相对人的涉嫌违法行为所受损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履行行政和解金的管理、使用职责。
张晓军说,行政和解金补偿程序与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程序相互独立,投保基金公司使用行政和解金补偿投资者的行为不是行政相对人对投资者的赔偿行为,投资者既可以接受行政和解金的补偿,也可以就同一涉嫌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行政和解金制度以补偿投资者损失为原则,不支持投资者同时通过行政和解金补偿与民事赔偿诉讼就同一损失获得重复救济。
据了解,和解金办法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两方面:
——行政和解金的管理、使用。行政和解金的管理遵循专户管理的原则,投保基金公司不得混同不同和解案件的行政和解金,不得使用特定案件中行政相对人所交纳的行政和解金对因其他案件受到损失的投资者作出补偿。投保基金公司收到行政和解金后,应当尽快制定行政和解金补偿方案,并报证监会备案。投保基金公司使用行政和解金对投资者作出补偿的,补偿数额原则上以投资者受到的损失为限。
——行政和解金管理、使用的监督。证监会、财政部对投保基金公司管理行政和解金实施监督管理,投保基金公司每年应当向证监会和财政部专题报告行政和解金管理、使用的具体情况。行政和解金补偿方案执行完毕后30日内,投保基金公司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告补偿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执行费用支出情况;行政和解金补偿方案执行完毕后90日内,投保基金公司应当就行政和解金补偿方案的执行情况编制专门报告,报送证监会和财政部。此外,投保基金公司应当制定行政和解金管理、使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以及行政和解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