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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农户每亩棉花可获补235元

  • 发布时间:2015-03-05 12:31:29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济南3月4日讯(记者 王茂林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报经省政府同意,3月3日,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联合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政策。按照确定的补贴方案,2014年山东境内享受棉花良种补贴的种棉农户,均可得到每亩235元的补贴,全省16市、114县、109万户种棉农民将从中受益。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2014年,国家在新疆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同时取消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并对山东、湖北等9个内地棉花主产省给予适当补贴。按照确定的补贴方案,2014年山东境内享受棉花良种补贴的种棉农户,均可得到每亩235元的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参照粮食直补程序和方式进行,并于4月10日前通过“齐鲁惠民一本(卡)通”账户拨付到位。

  据了解,为确保如期完成资金发放任务,山东细化工作部署,明确补贴资金一律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3月10日前拨付到县;4月10日前,各市、县完成补贴数据录入、补贴公示等工作,将补贴资金拨至农民“齐鲁惠民一本(卡)通”账户;4月20日前,完成补贴数据处理工作。

  自3月10日起,省财政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进度旬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市、县工作进展情况,并将通报结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范围。

  为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我省建立了补贴发放公示制度。补贴资金发放前,以市为单位,统一公示起止时间。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同时,严格执行“五到户”、“六不准”纪律,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村集体代领补贴,用补贴抵顶各种欠款等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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