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临沂13企存环境违法
- 发布时间:2015-03-04 20:29:47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督查的15家企业中有13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焦化、钢铁行业尤为突出。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导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较差,区域环境污染问题较为严重。
有着“大美临沂”之称的山东省临沂市日前因企业涉及环境违法而备受关注。环保部近日通报称,约谈临沂、承德两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叫停三个违法建设项目,其中环保部督查的临沂15家企业中,有13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部的通报显示,2月25日,环境保护部对山东省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公开约谈。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高振宁在约谈时指出,在2015年1~2月对临沂市开展的专项督查行动中,督查的15家企业中有13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焦化、钢铁行业尤为突出。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导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较差,区域环境污染问题较为严重。
高振宁针对临沂市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强调,临沂市在环境保护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还有不小差距。临沂市政府应抓住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契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整治,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有关整改方案需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并抄报山东省人民政府。
临沂市主要负责人表示,环保部督查发现的问题客观准确,反映出临沂市政府对环保执法工作认识不够到位,态度不够坚决,督导不够有力。临沂市委、市政府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认真落实约谈提出的各项要求,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6日~9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山东省环保厅和临沂市环保局就曾联合对全市部分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检查,共查处罗庄区、高新区、兰陵县、沂南县、费县5个县区10家环境违法企业共19项环境违法行为。当时,临沂市、县区环保部门逐一立案查处,全部顶格处罚,其中6件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将所有违法行为在网络、报纸和电视进行集中曝光。其中曝光违法企业及处理情况如下:
一是罗庄区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针对企业煤渣粉尘污染、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施和治理设施等3项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顶格处罚合计15万元。并对企业规避监管问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负责人处以十日行政拘留。
二是罗庄区山东盛阳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企业煤场粉尘污染、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未向环保部门报告,以及1月27日、2月6日查证违法排放粉尘的4项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顶格处罚合计20万元。
三是罗庄区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针对企业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施、导致监控数据失真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顶格处罚5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负责人处十日行政拘留。
四是罗庄区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针对企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擅自闲置自动监控系统的2项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顶格处罚合计15万元。
五是高新区临沂北方焦化有限公司。针对企业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违法排放粉尘行为,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顶格处罚5万元。同时,对企业生产记录真伪问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六是费县山东广塬碳氢能源有限公司。针对企业料场未覆盖造成粉尘污染、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规避监管等2项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顶格处罚合计10万元;对企业逃避监管问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七是费县宏鑫化工有限公司。针对企业煤气发生炉未批先建、料场未覆盖造成粉尘污染、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的3项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顶格处罚合计30万元;对企业规避监管问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八是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针对企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顶格处罚20万元。
九是沂南县临沂亿利达钢铁有限公司。针对企业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排放粉尘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顶格处罚5万元。
十是沂南县壶井特钢有限公司。针对企业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规避监管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顶格处罚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后续处理。(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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