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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信用将有“红黑名单”

  • 发布时间:2015-03-04 14:32:12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直以来,保险业销售误导、惜赔拖赔、骗保骗赔等现象,让保险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屡被诟病。近日,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 建 设 规 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规划,保险行业将要建立一个统一的信用档案,并针对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不同行为设立“红黑名单”。记者冯云云

  保险信用体系建设 仍有较大的空间

  据了解,近些年来,国内的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直在开展,也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建立了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系统、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全国车险信息共享平台、财产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等。

  不过,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消费者的期待相比,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如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统一的信用记录制度和平台尚未建立,保险征信系统和信用服务体系尚未形成,为此,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期做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据了解,《规划》的核心内容被概括为“两大领域”“三大建设”。其中,“两大领域”是指保险商务领域和保险政务领域,对于如何提高商务诚信水平,《规划》分别从产品开发、保险销售、保险服务、资金运用4个方面进行阐述,此外还从坚持依法行政、发挥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守信践诺体系建设3个方面对加快推进保险政务诚信建设做出了安排。“三大建设”是指制度机制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诚信教育与文化建设。

  按照保监会和国家发改委的规划,到2020年,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要达到三个方面的总体目标。第一,保险业信用制度体系、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保险业统一开放的信用信息系统和覆盖全行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保险信用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第二,保险服务明显改善,市场秩序显著好转,保险商务诚信、保险政务诚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消费者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第三,行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文化建设扎实推进,保险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建立保险业信用档案 守信失信行为将登“红黑名单”

  刚刚出台的《规划》中,最引人瞩目的当属建立“红黑名单”的提法。

  记者了解到,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对此,保监会也表示,当前最迫切要做的工作有两项,一是建立保险业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各行各业都要对企业、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进行交换、共享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信用档案。保险业将着手建立涵盖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乃至保险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并依托这些记录,对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

  二是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保险业自身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建立保险业“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提及针对信用记录建立的“红黑名单”,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红名单”,就是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对诚实守信的保险从业人员在资质认定、职业发展上实行适当倾斜政策,对诚实守信的保险消费者通过价格机制等措施实施适度优惠政策。

  而所谓“黑名单”,就是把失信行为“晒一晒”,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具体来说,就是制定保险业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等,有了黑名单,市场自然会用脚投票。

  不过,在谈到具体有哪些“红名单”,哪些“黑名单”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各地保监局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来确定本辖区的红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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