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生效两个月 实施按日计罚十五件
- 发布时间:2015-03-03 05:27:35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3月2日讯 记者曹红艳报道: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今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通报新《环保法》生效以来的进展情况时表示,新法生效2个月时间,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现在的突出问题是执法弱,大量环保法律得不到遵循。
据不完全统计,新法生效2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实施按日计罚案中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按日计罚案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潘岳介绍说,部分地方环保系统执行新法力度大。如杭州市环保系统实施新法,一举端掉12个违法染色加工窝点,行政拘留26人。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综合运用新法赋予的执法手段,显示出特殊威力。如广东省深圳市环保部门对偷排废水的恒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查封、扣押排污设施,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20万元。河南省尉氏县吉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直排,环保部门查封排污设施,责令停产,对负责人移送拘留。
新《环保法》生效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已对部分环境违法案件责任人实施拘留。如四川省公安机关今年1月成功侦破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公安机关对包括公司总经理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目前,最高法院已在全国18个省设立了382个环保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1月29日,最高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要求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反馈、重大案件通报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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