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难医印度病
- 发布时间:2015-03-01 22:29:44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中国钢铁产品出口陡然提速:2011年,中国钢材出口4888万吨,出口额51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4.9%和39.2%;2012年,钢材出口5573万吨,出口额51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4.0%和0.5%;2013年,钢材出口6234万吨,出口额53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9%和3.4%;2014年1~11月,钢材出口8361万吨,出口额639亿美元,同比增幅分别为46.8%和31.4%(全年钢材出口9378万吨,出口额708.23亿美元)。
中国钢铁产品出口快速增长系客观经济规律所致。中国早已是产量占世界一半以上的头号钢铁工业大国,2013年中国粗钢产量7.7904亿吨,钢材产量10.6762亿吨;从2011年起,中国钢铁产能相对于国内市场就开始出现显著过剩,导致国内市场价格明显低于海外,目前出口价格平均高于内销价格1500余元/吨。同时,国内市场多年来的激烈竞争锤炼出了中国钢铁企业在供货效率和质量等方面的优势,某些海外市场对中国钢铁产品质量的流言蜚语基本上都难经事实和时间的考验。
印度大型矿石供应商HLNGoa的负责人哈瑞胥举过这样一个案例:3年前,印度一家风力发电厂在国内采购钢材,对方只能12个月后交货;改从中国寻求供应商,中国厂商仅用4个月就供货了。当时印度有传言称中国钢材质量不好,实际上质量很好,这个项目运行3年,钢材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国内厂商有扩大出口以确保收益的动机,海外买家有寻求高效、质优价廉供应商的需求,双方一拍即合,理所当然。
中国钢铁惹谁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
与此前一个又一个“中国制造”产业一样,今天的中国钢铁工业大有沦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牺牲品之势。2013年起,各方就密集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
2013年1月15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我热轧钢板日落复审作出终裁,认为取消现有反倾销税后将可能导致实质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对我热轧钢板产品反倾销税将被延长征收5年;
1月22日,加拿大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锌钢丝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2月4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我热轧钢产品发起全面日落复审,以确定取消反倾销税是否有可能导致实质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2月12日,澳大利亚正式立案对来自中国大陆、印尼、日本、韩国和台湾省的热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对来自中国大陆的产品同时发起反补贴调查;
2月16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直径超过406.4毫米)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欧委会曾对我国无缝钢管(直径小于406.4毫米)发起反倾销调查,终裁税率17.7%~39.2%……
2014年,主要经济体对华钢铁产品“双反”和其他限制措施势头不减:
8月,欧盟对中国产电磁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11月13日,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钢丝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终裁;
同月,印度传出消息,印度钢铁工业部和财政部考虑将不锈钢扁钢产品进口税率从7.5%提高到10%……
所有这些贸易保护措施,不仅损害了中国钢铁工业的权益,而且无一例外都损害了进口国下游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这些措施保护的不是奋发向上的产业,而是躺在贸易保护措施上怠惰无为、不思进取的既得利益集团,甚至是进口国司法、行政体制的严重缺陷。这一点,在印度市场表现得特别突出。
为何偏偏是印度
首先,就总体而言,对中国钢铁产品大叫大嚷限制措施最多的国家并非进口最多的国家。2014年前9个月中国钢材出口的54%流向东盟、韩国和中东,但吵吵嚷嚷要限制中国钢材的基本上都是欧美和印度。因此,这些经济体所谓“产业损害”云云,大可质疑。而且,2014年我国对印度钢铁产品出口的增长很大程度上不过是前两年连续大幅度下滑之后的恢复性增长,出口额尚未达到2011年的水平。2011年,中国对印度出口钢铁金额18.46亿美元,出口钢铁制品金额为21.61亿美元;2012年,中国对印度出口钢铁和钢铁制品金额分别为14.36亿美元和18.02亿美元;2013年,中国对印度出口钢铁和钢铁制品金额分别为10.06亿美元和16.05亿美元,比2011年分别下滑45.5%和25.7%。2014年前9个月,中国对印度出口钢铁和钢铁制品金额分别为15.35亿美元和11.41亿美元,在印度考虑限制中国钢材的时候,能否全面恢复到2011年的水平,尚在未定之天。尽管印度有保护本土产业的需要,但对这种恢复性增长也要实施限制,未免有反应过度之嫌。
从整个国民经济的高度看,印度一直面临经济增长计划目标中“加快经济增长”与“保持贸易收支平衡”相互冲突的矛盾。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提速通常会导致进口设备、原料、基础产品、能源、消费品等需求增长,进而导致贸易收支恶化。在制造业欠发达、缺乏国际竞争力的印度,这一效应相当明显。此时,若要遏制贸易收支恶化态势,就会阻碍经济增长;要保证经济增长,就不得不承受贸易收支恶化。印度钢铁产业的发展即将这一矛盾展现得淋漓尽致:作为一个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供给严重不足的国家,印度钢铁产业供需缺口相当突出,多年来一直需要依靠进口弥补供给缺口,近年来钢铁年进口数量以千万吨计,特钢、硅钢、轨道用钢等均需进口。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必须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而印度钢铁工业无论是产量还是质量本来就都满足不了国内需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必然导致钢铁进口进一步快速增长。
莫迪就任总理以来,力推“印度制造”计划,为此出台了雄心勃勃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可望刺激近年疲软的印度钢铁市场。2013年印度钢铁需求增长1.8%,国际钢铁协会预计其市场需求2014年有望增长3.4%至7620万吨,2015年可望进一步增长6%。中国对印度钢铁出口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增长的。面对“加快经济增长”和“保持贸易收支平衡”的矛盾,是为了钢铁工业一个产业部门一时的利益而不惜拖累国民经济全局,还是直面现实,避免错过经济增长的机遇,中立客观的明智者不难作出选择。
钢铁产业成镜鉴
考虑到深刻的体制性缺陷决定了印度钢铁工业产能很难迅速扩张以满足国内需求,甚至其既有产能也会因为行政和司法体制的缺陷而被人为限制不能满负荷运行,限制进口钢铁对印度国民经济全局利益而言更是下策。因为这样牺牲了下游产业的利益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却换不来印度钢铁工业的跨越式成长。
由于土地私有制和严重的官僚主义等问题,印度商业环境相当糟糕,在世界银行“经商便利度”排行榜上排名一向相当靠后,在2014年的最新排行榜上又下滑两位,在189个经济体中排名第142位。正是在这种商业环境下,印度许多大型钢铁项目长期受阻,甚至被彻底搅黄:
2005年,韩国浦项制铁公司与印度政府就在奥里萨邦建设年产1200万吨钢铁厂签署谅解备忘录,以120亿美元的投资额高居印度有史以来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结果,经过8年折腾,惹出了大堆剪不断、理还乱的社会矛盾,奥里萨邦征地工作始终停滞不前,浦项制铁不得不取消建厂计划。
韩资企业如此,世界最大钢铁企业安赛乐米塔尔公司在其老板的母国同样经历了“走麦城”。2006年,米塔尔集团与印度政府签署建设千万吨级钢厂的协议。但经过7年折腾,只有卡纳塔克邦一个候选地大致确定了用地,钢厂所需的焦炭、基础设施都没有着落,另外两个候选地奥里萨邦、恰尔肯德邦更是没有一项能够确定。面对这种局面,这种效率,米塔尔公司不得不于2013年宣布放弃在印建厂计划。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钢铁产量已占全世界一半以上的中国,为了重组、提升钢铁产业,优化全国钢铁产业布局,有关方面触动既得利益“腾笼换鸟”决心大、力度强、效率高:
广东省压缩了粗钢产能1700万吨而换取了产能1000万吨的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广西和武钢集团压缩了粗钢产能1070万吨换取了产能1000万吨的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湛江钢铁项目2008年3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到2010年底已经全部完成征地拆迁和3682万立方米的土方挖填工作,2011年5月开工建设,到2014年初,投资32亿元的国内最大球团厂已经建成投产,总投资696亿元的一期工程预计2015年起陆续投产,达到年产铁920万吨、粗钢1000万吨、钢材938万吨的生产规模。
同样是安赛乐米塔尔公司,与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的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是中国名列前茅的高档汽车板材生产基地,2008年双方签署合资建厂协议,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通过,2011年与湖南娄底市政府签署协议,2012年6月开工,2014年6月投产。投产当月笔者赴该公司考察时,该公司印籍总经理对中国的效率颇多赞誉。
印度钢铁工业扩产艰难,就是好不容易建成的已有产能,也经常受到飞来横祸干扰而无法满负荷运行,而且这些干扰往往来自其行政、司法体系,打着“反腐败”和“法治”之类崇高旗号。
目前,由于原材料短缺,尽管市场上产品供不应求,但印度钢铁工业产能利用率只有80%,明显低于其前几年的产能利用率水平,但这种原材料短缺完全是印度司法体系人为制造的。因为印度向来是铁矿资源大国,多年来铁矿石出口量仅次于澳大利亚和巴西,本无原料短缺之虞。但自从2010年以来,印度最高法院以“打击非法采矿”和“反腐败”名义大面积颁布实施铁矿石开采和出口禁令,终结了印度铁矿石产业的黄金时代,导致印度铁矿石生产和出口在牛市期间陡然连续大幅度下滑,全印几乎所有钢铁企业都遭到意料之外的重大冲击,生产因原料不足而受限,铁矿石成本坐地起价暴涨。在国内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印度钢铁业产能利用率连续数年徘徊在80%左右。某些骨干企业受创更重,印度第三大钢铁企业京德勒西南钢铁公司在卡纳塔克邦的维雅那格钢厂产量2011年一度削减七成之多,其后产能利用率也不足八成,没有回到印度最高法“反腐败”之前的产能利用率高峰水平,印度全国几乎所有骨干钢铁公司都不得不暂停或取消投资扩产计划。最糟糕的是,尽管莫迪满怀振兴“印度制造”的宏图大计,但印度的联邦制决定了他难以摆平企业扩产和基础设施所面临的征地争端,独立司法体制决定了他无法解决司法体系的胡作非为。
行文至此,惑之将出:既然印度钢铁工业本来就无力满足国内需求,而且无法消除“加快经济增长”和“保持贸易收支平衡”的矛盾,既然印度国内钢铁供求缺口拉大是其体制缺陷所致,那么,凭什么要求中国钢铁工业对抗客观经济规律为他们买单?我们的钢铁出口退税本来完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我们的钢铁工业已经不是原来那种“两高一资”产业的负面形象,真的有必要自我限制吗?
由是推而广之,无论是不同经济目标相互冲突的矛盾,还是“反腐败”之类正义旗号下的实际行动因其决策者考虑不周或执行者塞进太多私货而损害了经济贸易,这些现象都不仅仅存在于印度一国,而是存在于我们的其他很多贸易伙伴国内。对这类情况引起的贸易争端,我们不宜继续单方面自我限制,而应力求通过“一带一路”规划下的“政策沟通”解决。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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