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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陷阱”防不胜防 中介圈被指太乱“忽悠”多

  • 发布时间:2015-03-01 16:3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导读:眼下,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让孩子出国读书,但在求助留学中介的过程中发现操作猫腻多,费用打水漂儿,“留学陷阱”不胜防;夫妇俩想去国外探亲加旅游,委托某网站代办旅游签证,因隐瞒实情导致“信用污点”遭拒签,网站如何担责?

  央广网财经3月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让孩子出国读书,期望孩子留过学后能有好的发展。但是,对留学的具体操作方法不是很了解,很多都是求助于留学中介。然而,让家长们意想不到的是,社会上不少中介纯属忽悠,一不小心就落入“留学陷阱”,不仅留学计划泡汤,支付的各种费用也打了水漂儿,维权难度非常大。如何选择有资质、价格透明的留学中介?另外,在办理个人签证方面又有哪些学问?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凤林和大家一起讨论这方面的话题。

  经济之声:现如今,不少小学生、初中生就被家长送到国外去读书,这些“被留学”的孩子们背负着父母的期望。二位对家长的这种心理怎么看?

  张立栋:我身边有很多的家长要把自己孩子送出去,以前更多是读研究生去国外。现在是低龄化,上初中就送出去了,以前好多去欧美,现在选择的范围越来越大了,现在很多不太熟悉的国家也都在留学范围之内。我问过一些家长,我感觉他们为什么把孩子送出去的理由并不是特别清晰。可能有一些来自于对现行教育制度中某一些不足有一些的担忧,或者说对于一些包括环境在内一些的担忧等等。

  我们知道教育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健全的人格,要培养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的态度,这是最重要的。可是送出去之后,能不能在国外获得这些呢,比如说你把孩子很小送出去了,有陪读还算好一些。但是你父母不可能都去。如果你要是仅仅把孩子单个送出去,那实际上对孩子来说,可能在教育中最重要的家庭教育的部分是缺失的。

  经济之声:很多人经常会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这个最好的老师,和你远隔千里、万里可能对于孩子的成长是很大的缺失,曹凤林律师您觉得呢?

  曹凤林:我认为是这样的,孩子去国外读书,从家长来说理念上是挺好的,到外面接受新事物,接受新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还有一些更多的知识,然后社会经验,从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如果盲从的低龄化,其实对孩子的发展并不好,因为在我们国家规定是这样的,10到18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才是成年人,在这个角度上来讲,孩子不能够完全辨别自己的行为能力,那么我们把他送出国去读书,他的适应能力的究竟是否能够达到它的适应标准,那么是否能够达到我们家长送出去的目的,这变成一个疑问了,如果孩子真的适应不了的情况下,很多情况下会造成适得其反。

  张立栋:前一阵在网上我看到一个故事,一个低龄出国留学生写的小自传,那篇自传里面浸透了他的一些伤感、他的一些阴影,就是他很小的情况下送到美国之后,他和寄宿家庭之间的恩恩怨怨,实际上他很小,才13、14岁到了那个国家,我感觉对他后来人生的道路是有影响的。最重要的时间,他形成了一个对于周边的人,反而是不信任了,反而是充满怀疑这样一个态度。

  曹凤林:其实孩子在13岁到17岁,是青春期发展的阶段,我的孩子12岁了,在这个阶段我是不敢放手让别人去照顾,或者说让他独立发展,因为这个时期他的思想、他的人格正在塑造过程中,一旦家长没有呵护好,或者没有把他引入一个特别好的发展方向,很容易就会偏离了,这个时候孩子送出去时候,最大的原因是家长有目标,而孩子没有目标,孩子不知道他干嘛去。

  经济之声:二位怎么看待孩子出国读书的价值与意义?

  张立栋:很多人说把孩子送出去是为了开拓他的眼界,我认为,这个所谓的开拓眼界,首先建立在你对既有的环境有一个比较充分的了解的情况下,你再去看另外一个环境去适应的时候,才能称得上开拓你的眼界,那么如果说很小的时候,你给它送出去了,实际上他对于当地的环境也不了解,然后去了另外一个陌生的环境,他谈不上开拓眼界,所以我认为应该是具备了一定的个人的判断能力和基本的自我料理这种能力之后,再给他送出去。所以我个人觉得,到大学这个层面出去留学,还是比较合适的。

  曹凤林:我也觉得是,因为他毕竟有了自己的主观判断能力了,而且真的是家长把孩子送出去的话,更多来自于家长的判断,而不是孩子的判断。对于孩子可能没有任何的价值,更何况于他真的回来发展的时候,他发现真的不适应国内这种环境。

  经济之声:有些家长对于出国留学各方面的程序相对来说研究的比较透彻,比较了解,但是其实更大多数的人对这些东西并不是特别了解,一旦选择了出国读书,多数家长对具体的操作方法不是很了解,通常会求助于留学中介公司。如果选择留学中介,会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曹凤林:我认为如果选择中介,要找专业人士,每个人不可能面面俱到,就是因为我们不懂,所以你无法判断它是否专业,这就给了一些人用不合法的手段谋求不正当的利益的空间。

  张立栋:这里面确实存在一个非常大的信息不对称这样一个因素。以前很多人刚开始说要出国留学,无非是两种方式,一种是找中介,还有一种就是DIY,自己来了,英语程度好一点的,大概勉勉强强看一看这个学校什么情况,最多找一些英语好的帮我翻译翻译,帮我看一看,那么现在的话,找一些中介,里面最大的风险就在于的貌似专业,用非法一种方式来吸引你,最后你就落入消费的陷阱。

  经济之声:确实我们知道中介有很大一部分非常专业,就是为我们的出国人员进行各种相关的服务,让大量的学子能够到国外有一个非常好的留学环境,但是确实有这样一些不具备资质,或者不正规的中介,可能给孩子留学造成很多的麻烦,同时在经济方面的也会受到很多的损失,那么这种情况,我们有很多的案例,不妨咱们一个一个梳理一下这个陷阱。

  陷阱一:资质不够 随意挂靠频玩失踪,2014年的7月份,张女士准备为自己正在上高中二年级的儿子办理自费出国留学,她找了一家中介公司,缴纳了500美元,中介机构开具了全英文的发票。此后,中介一直没有回音。张女士多方打探后惊讶地发现,该公司只是一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根本不具备留学中介的资格,甚至没有在工商局进行登记。在各类留学纠纷中,因为选择无资质的非法留学中介而发生的留学"事故"占相当大比率。通常来讲,这里面的猫腻在哪?

  曹凤林:我来说一下这个问题,一个纯英文一张发票,挺哄人的,大家都认为,越是英文的东西,越看不懂的东西,越是专业的东西,但是中国的法律是这样子的,无论你外国什么样的机构到中国来的话,最主要你应该确认它的语言方式,应该是以中文为主。如果没有的话,即使我们在法院走一些证据的时候,它也必须找一家法院认可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这样法院才能作为一个判案的依据,那么这种纯英文的东西,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价值。那么张女士恰恰的在这方面忽视了一个问题,包括在中国的话,它是一个机构,在中国一定要注册登记的,那么注册登记的机构是有中文的,你应该寻找一些,包括这个公司应该加以了解,这样可能会自己在这个陷阱里面,就能够增加一些保障。

  张立栋:我可以说一个数据, 2年前,在广州整个留学中介的机构,曾经最多达到1、2千家,但是真正具备资质只有十几家,那就是说大量的这些机构,都是通过一些接单的方式,可能最多是一个挂靠关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把这个单子去和有资质的机构之间进行一种合作,也许完全合作都没有,就是纯粹利用这样的方式进行一种欺诈,大多数的机构实际上本身是不具备这种资质的,如果我们消费者面临这样的问题,你有这种需求的时候,一定要看是不是在工商有过注册,另外一个就是它在教育部是不是有相关的特许。

  曹凤林:特许机构需要特殊部门一个特许,然后才能在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不管是挂靠也好、还是说没有资质也好,首先应该明确你所选择这家中介机构的名称,包括在签合同的时候,是不是这家公司在给你签约,既使是挂靠的话,我们法律理解来说,我挂靠一个有资质的单位,如果是这个公司来盖的章,由它来承担责任,这个我们也不妨可以考虑。但是挂靠这家公司了,签约是另一家名称,这肯定是有问题的,这个是坚决不能签的。

  经济之声:消费者要想选择合法的有资质的留学中介,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了解信息?选择机构时要查看哪些资质证明?

  曹凤林:必须要具有两个资质,一个教育机构,关于中介服务的特许证,还有一个工商备案的证明,还有经营范围里面,是否存在的关于服务的内容。然后其次就在看它的这个所承诺的内容了,包括这个资质以后,它会给你许诺1一些权利和义务,这些东西应该写在一个合同之中,而不是光口头上说。

  张立栋:就是从一大一小两个方面着眼,一大就是,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可以查询到那些机构资质,这是一目了然的,其实我们很多消费者在很简单的步骤上它就缺乏这一步。

  经济之声:通过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了解合法机构的名单,400多家合法留学机构、法人代表及办公地点等都一一可见。

  张立栋:那么从小的角度,就是合同的细节上,盖章这个单位,是不是和注册的单位,登记的单位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的话,一定要找律师咨询一下。

  经济之声:这是一个长期一步一步来的过程,那么你把整个的链条都给缕清楚,到底都需要那些步骤,需要产生一些什么样的费用。那么这就引出了第二个陷阱,低价竞争巧立名目胡乱收费。

  李先生为保证留学成功,一次找了两个声称“成功才收费”的非法中介。谁知两家中介在申请办到一定程度时,便伸手向李先生要求1000元定金。这时李先生想退掉其中一家,却被告知主动停止合约必须罚金3000元。另一家中介则接二连三地以各种名目收费,若不给,之前的所有资金投入将全部作废,甚至护照也被扣留。李先生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现在留学服务竞争很激烈,一些中介机构会在价格上动手脚,先以低价赢得客户,再慢慢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巧立名目额外追加一些费用,比如登记费、材料翻译费、学校申请费、境外服务费等,这些费用看上去数额都不大,而且听上去也似乎很名正言顺,但各类项目加在一起并不便宜多少,甚至比一般机构收费还要贵。那么在办理相关的手续的时候,消费者在这个费用方面有哪些要注意的?

  曹凤林:在费用方面我认为,注意的是要询问的比较清楚一些,名目都要列清楚,什么样的时候收费,什么样的时候不收费,再有一个我们俗话来讲,打包价,就是全涵盖在里面,如果到最后没有办理成功的话,这些费用是不应该由申请人来承担的,这样的话,我们会减少一些损失,但是也许可能真的什么东西它都没有给你做,光收这些费用也可以存在利润了,我们在这里面花了不少的钱,但是没有做成任何的事情。

  经济之声:这确实是一个问题,那么其实就是办理前咱们把所有的收费项目的细节上提前问清楚,我觉得刚才您说的那点特别对,如果有一个合理的打包的价格,可能相对来说更简单一些。

  曹凤林:我们还是希望让它简单化。

  张立栋:这种服务应该是一个服务包的形式,因为刚才主持人说的就是装修一样的,如果说你要是说根据它的明细一条一条来得话,它这个是上不封顶的,这是很麻烦一件事情,而且我们知道留学中介的价格服务体系是比较混乱的,因为这个行业是一个高速增长的行业,然后行业里面的自律组织也不是特别健全,它没有一个自律,然后价格部门好像对这一块并没有很多的很深刻一个了解,和相当一个规范,所以我觉得你与其是采用那种明细的方式,真的不如说,我明白给你一个什么样的价格,我把这个事情办成了实行一个什么样的价格。

  曹凤林:其实对于我们不太明白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的费用,或者不太清晰它的操作规程的话,其实这个合同条款越是明了、越简单,这样会更能够保护我们自身的利益。

  经济之声:曹凤林律师说这一点说的特别对,就是别搞的特别复杂。

  曹凤林:别太复杂了,你太复杂,律师看了都觉得会眼晕,更何况我们其他的普通消费者呢。

  主持人:曹凤林律师说这个让我们想起之前很多外资银行搞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一个道理,给你那个公式算的,人家说学精算未必搞的明白,所以就是这种一定要简单一点。

  第三个陷阱就是诱导造假,出现问题推卸责任。小陈大专毕业,母亲在美国,他很想到美国留学,但没有考语言,大专时的成绩也不是很好,心知自己很难申请到一个好的学校。他后来找到某留学中介,留学中介的顾问告诉他,如果他愿意再交纳一万美元的"海外服务费",可以帮助他申请到奖学金。交了一万美元后,小陈顺利申请到了3000美元的"奖学金",当时他兴奋不已。然而,到美国大使馆签证时,由于小陈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条件与能获得奖学金的要求相差太远,他还是被拒签了。我发现,中国家长往往有名校情结,一些非法中介就利用家长的这种心态,诱导资质不够或条件不达标的学生造假,有些机构更是明目张胆地帮学生编造假材料,甚至花钱雇"枪手"代考等。像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中介机构是不是会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相关费用却照收不误?那么这种情况两位觉得,这事应该怪家长呢?还是怪中介太坏?

  曹凤林: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是好的,但是不要拔苗助长,应该是根据孩子具体的情况,然后给他设定一个发展方向,不管是对于孩子来说,还是对于出国留学办理的相关手续来说,都是有利无害的,但是如果说,真的到了这种非要给它拔一个高,然后中介也费尽心思,为了赚钱,确实是也挺不容易的,造假做这些假的证件也好,还是顾枪手也好,做了一些事情,那假的就是假的,我觉得一个是中介明知故犯,而家长却放任这件事情,促成这件事情,所以双方其实都是有责任的。造假这个行为,虽然通常来说是一个欺诈行为,从道德品质上是有问题,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其实刑法上有相关的规定,关于造假制假有可能触犯刑律,会受到刑法的惩罚的。

  张立栋:其实造假这个事,一方面如果说它被发现了,然后这个国家给你拒签了,拒签的理由可能因为你造假,它会记录很清楚,对于你个人来说,会造成一生的影响,它不会是考虑说你是被别人忽悠了,因为在它来说,只要你是具备独立民事能力,或者独立的判断能力的人,你的智商是没有问题的,然后你作出这样一个决定,那么你个人要负责任;第二个你可能侥幸一时过去了,通过了。通过之后到了所谓的名校之后,由于你本身之前学习成绩不好,那么你去了之后,在它那样一个要求,我们知道很多的大学国外的本科,和我们原来的印象不一样的,说国外的教育比较宽松如何如何,实际上它的本科教育是比国内还要严格的,是真正是叫宽进严出,很多中国的小留学生,就是因为在去当地的学校学习不适应,最后成批被人退学。因为去年我们看到很多这样的新闻,它的课程是非常紧的,最后这些孩子就面临非常尴尬一个局面,就是让你退学了,但是他面临要回国重新面临中国教育体系这样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无论是你通过也好,是没通过也好,只要你造假了,可能对你个人未来的发展非常不利。

  经济之声:有的时候这个东西你不能单纯骂中介,它是单纯在商言商,它是为了赚钱,它可能赚的黑心钱,但是你从学生家长这个角度来说,千万不能抱这种侥幸心理,就跟咱们说小孩似的,他让你杀人去,你也杀人去是怎么着,这个事你必须自己负责。

  曹凤林:而且作为家长你是一个监护人,你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判断,你应该为他的一生去着想,而不是着眼于一点,真的要是被拒签的话,有了污点的话,那是一生不管是他的人生道路,还是事业道路,还是这些心理上的发展,都会给他造成一个负面的影响。

  经济之声:那么后边还有陷阱就是降低门槛,称轻松即可进名校。2013年高考前3个月,小张的家长觉得孩子无法在国内考上名牌大学,打算把他送出国。某中介建议小张去澳洲,原因是不但签证好办且生活费不高。小张表示,自己外语基础较差,当地语言都听不懂,恐怕无法进入大学。中介称,赴澳后先进语言学校学几个月,考试过关就可以升入大学。小张听起来觉得不算太难,便欣然接受。出国后,小张先是进了一所语言学校学英语,在他所在的班里,9月以前可以顺利升入当地大学的只有60%左右,但他一直没能进入这60%。过了9月又要再拖一年,结果拖了很久也没能如愿。给我们分析一下这里面的猫腻?消费者要怎样慎重选择?

  曹凤林:我觉得还是因人而异,因为有的孩子,它可能一开始语言能力就比较差,但是经过培训以后,确实提高不少,这种培训也确实是必要的。但是有些人就是没有这种语感,就是接受不了,所以我们应该更多考虑各种不同的情况都会发生,签约的时候,我觉得还是需要考虑的东西很多很多。

  经济之声:这个好像不光是商业合同的事情,还包括自身的条件,孩子等等一系列的东西,可能都是问题。

  曹凤林:因为中介它介绍的时候,觉得都是顺理成章的,也没错,顺理成章肯定能够这样子,但是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因为家长申请孩子出国可能就这么一次,但是中介它申请孩子遇到的事情很多很多,但是它不会告诉你那些不利的情况,让你去从中选择。

  张立栋:中介毕竟是商业机构,它更多考虑它的利益,另外一方面它也是利用了家长比较急切的心理,孩子在语言方面有一定的问题,但是中介觉得你既然着急要出国,你又不想在国内耽误几年,我就给你这么一个选择方案,那实际上对于孩子来说,是不是适合,这是很重要的。所以我觉得家长在考虑这样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看自己的孩子真的适不适合出国。

  经济之声:我刚才听两位说的时候,想起这样一个事情,似乎现在是在高中阶段把孩子送出去的,这个话说的有点过,但是有很大一部分孩子学习并不是特别好,可能在国内考大学考的,未必能够如家长所愿,于是乎,就是为了绕开这个,把他送出去。

  张立栋:他是为了躲开中国的高考,他认为走了一个捷径,但是实际上到国外之后,发现国外的这个本科刚才讲的宽进严出,但是宽进严出是什么呢?是非常普通那种学校,因为它选择比较大,但是你要真想去名校的话,还是很难的。

  曹凤林:而且名校进去之后,一个是门槛高,而且在里面的学习特别紧张,也不是一般的孩子能够承受得了的,他即使进去了,可能最终这种痛苦的选择起来也是很漫长的。

  经济之声:下一个陷阱就是合同藏诈,让你有苦也说不出。乔先生一开始找了个中介办加拿大留学。由于资金要求拥有18个月以上的存款,中介一开始就提出可以帮忙开假证明。乔先生特别想去,所以答应了。谁知最后签证批不下来,这家中介不肯履行"不成功全退款"的合同约定。原来,中介在合同的责任免除栏上加上了"伪造假材料"一栏,而由于给乔先生伪造过假材料,就此免除了退款义务。我想知道,跟留学中介鉴定的合同,是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化格式合同吗?为什么在这个案例中,中介能够设置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让消费者吃亏上当?

  曹凤林:这个合同一般具有合同的范本性质,就是一般条款和具体大致的内容都会要提前制订好,它又算一个格式的条款,然后更多的呢,双方还有一个其他约定,是可以另行补充的,我认为如果真正合同要签的时候,每一个我们不明白的词语,或者是有歧义性的句子一定要明确,让这个中介做一个解释,就是制订格式条款这一方作出一个解释,如果它的解释跟你理解不一样的时候,这个时候怎么理解,你就怎么样写进合同里面去。

  经济之声:就是写清楚,有很多朋友都是看这个合同,怎么得七八页,很多朋友一般中介跟你说,你就看姓名、电话、然后账号这边签字,这页签字,这页签字,往往经常是这样。前一阵子去签一个旅行社那种旅游合同也是,到这签字、签字,我说你别着急,我看看。那个人都烦了,你先看着,我先忙着别的事去,我说行我看完叫你,我大概看了20分钟,也是一个国家旅游局的定制合同,但是我好歹我得看一遍,我得知道里面说什么。

  张立栋:但是你刚才讲这个旅游还稍微好一点,因为旅游市场毕竟发展这么多年,它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这种格式合同能够体现出来,你哪怕不看,在该签字的地方,签了字,最终对你说,除非有一些的附加的合同,你不能贸然签字,但是这个留学中介,据我所知,现在好像没有特别成熟的。

  经济之声:比如说教育部没有给它们定制这种合同。

  张立栋:没有一个有利于我们消费者样一个格式合同,所以就会存在提供服务方提供的合同完全是偏向于对它有利的,而对消费者来说,可能就会设置一些陷阱。

  曹凤林:而且关于造假这个,伪造假材料这一栏是免责,它很含糊,它并没有说谁伪造,他说了,如果中介给我伪造的,那我还得全部退款,如果是当时乔先生本人自己提交的材料,有虚假成分,那好了,就不能免责,这个是完全可以解释的,它就遇到一个特别模糊的概念,无法去判断。

  经济之声:那么还有可能中介在合同方面设置一些什么样的东西,让我们这些想办留学这些人出现问题呢?

  曹凤林:其实问题挺多的,最大的问题在于合同的条款跟事实不相符,每一个跟合同内容不相符的,一定要自己划一个问号,一定要做一个解释,一定要落在纸面上,还有一点,它无论怎么忽悠我们,国家还是有一些相关规定的,你可以问它,你这个规定在哪,我们国家究竟怎么来处理这个事情的,有没有危害性,我们可以不懂,但是可以搜集材料,搜集完材料之后,跟它不符合的地方,我们可以做一个判断,是否选择它给我们规划这条路去走,避免一些这种陷阱,或者让自己的危险系数降低一些。

  主持人:两位给我们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希望把孩子送到到海外见见世面这些家长一点建议吧?

  张立栋:第一每个人有不同的观点,对于孩子低龄化送出去好呢,还是大一些送出去,可能大家的看法不一致,但是我认为不管是什么样,如果有一个明确的目的,让孩子出国留学,是要加强某一方面能力,你可以送出去,它能够真正达到你的效果;第二在送出去的过程中,你选择中介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有口碑、口碑比较好的这样一些的中介机构。

  曹凤林:我还是建议家长量力而行,并且一定要选择适合孩子走的路,这样才能够给孩子走了一条捷径,不会绕弯路,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在办理出国留学的时候,要多听、多问,多划问号,然后再去听听别人的建议,这样会综合评价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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