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房东清纯貌美 女子网上租房被骗近万元
- 发布时间:2015-02-27 15:44:00 来源: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图为假房东
春节刚过,上班的、上学的,开始踏上新一轮征程。租房成了很多人关心的事,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不,家住南岸区的张女士(化名)这几天一直闷闷不乐,由于被假房东清纯善良的外表迷惑,她未经核实且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就将半年租金加上押金共计9800元支付给了对方。这个伪装的房东其实只是一个日租客,日租费用300元。
房源便宜房东貌美
因为打算出售自己在南岸区的房屋,过完除夕,张女士就开始到处寻找房源,想就近租一套房子先住下。假期不少房屋中介都没开门,张女士便到互联网上寻找。
2月21日,张女士看中一套心仪房屋,位于南坪步行街附近一个小区内。跟小区内其他待租房屋相比,价格便宜500元左右。她立即打电话与房东尹女士(化名)取得联系,双方约定第二天下午2时见面,看房签合同。
22日下午,张女士和妹妹一起,按照约定时间前往看房。没想到尹女士临时有事外出,一直到将近下午6时才回来。
“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进来随便坐。”尹女士打电话让张女士姐妹直接到房子里见面,并不停致歉。看到房东是个跟自己一般的年轻漂亮女子,打扮时髦,谈吐得体,张女士更加满意,简单参观后决定租下,当时就要跟尹女士签订租房合同,租期半年。
尹女士表示,由于下午外出办事耽搁了时间,没准备好合同,让张女士先付款后搬进来,第二天再签订合同。
合同没签半年租金奉上
“我看她住在这里,就没怀疑房源合法性,加上她给我第一印象很好,怎么会想是个骗子?”张女士说,她同意了尹女士的提议,互留了身份信息后,便将半年租金7800元和2000元押金一同支付给了尹女士,“她身份证跟本人不是很像,但现在化妆技术出神入化,整容也很正常,我就没好意思问。”
当晚,张女士就带着东西住了进来,一直没有察觉异常,直到晚上接到尹女士电话。尹女士称,她已经缴纳了全年物管费,要张女士把这半年的2000余元物管费打到她账上。
“啥子小区半年物管费这么高哦?当时就觉得不对劲了。”一夜无眠后,张女士第二天一大早就跑到小区物管咨询,结果大吃一惊:尹女士根本不是这套房子房主。
房主原来是租客
在物管工作人员帮助下,张女士联系上了房屋真正业主李先生(化名)。李先生是外地人,把房屋委托给了一家中介公司出租,他建议张女士赶快报警。这时张女士才反应过来,看房那天尹女士故意迟到,是想等物管工作人员下班,让她没办法核实。
随后,张女士联系上了这家中介公司老板,对方表示,尹女士22日上午找他租了这套房子,只租一天,租金200元,押金100元。由于老板当时在老家过年,尹女士是通过网上转账支付,该小区房屋都是电子密码锁,两人没见面就完成了房屋租赁。
尹女士电话再也无法接通,张女士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事后,尹女士很快在微信好友中删除了张女士,但她微信头像用的真人照片,张女士将这个证据保留并交给了警方。警方通过照片成功将其锁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
看房源,报价太低小心有诈
“张女士租下这套房屋价格每月1300元,同一小区内相同户型房屋租金都在2000元左右,明显不合常理。”办案民警表示,租房前一定要多了解心仪区域楼盘租赁均价,明显低于市场均价,比如低于500元以上的,切莫贪图便宜,以防上当受骗。
签合同,这些信息必须要核实
看房东是否有真正的房产证原件,上面有印花税票及附带房屋图纸,也有产权号码、产权人、贷款抵押情况等。
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用标准合同,租房者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与义务。条款越细越好,千万不要仅仅口头协议。
如果签合同的不是房东,一定要有房东本人写的委托书,最好是公证过的。
尽量避免租赁转租房,实在没办法,一定要原房东到场签约,看清原房东房产证和身份证,核对无误,才能签约。 记者 杨帆 见习记者 刘浩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