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销售额今年降三成
- 发布时间:2015-02-27 08:31:46 来源: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核心提示
“春节档期”本市外环线以内共销售烟花爆竹4.3万箱,同比减少8000箱;外环线以内烟花爆竹销售额650万元,同比减少250万元,降幅近三成。
春节期间,本市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110起,拘留120人,没收非法烟花4500余箱、爆竹9000余万头,吊销和暂扣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4个,查处群众举报17件。
作为“禁炮令”实施后的首个春节假期,在燃放环节,外环线以内从正月初六重新恢复“禁放”,仅剩下正月十五6时至22时还可燃放;而在销售环节,外环线以内零售网点也从正月初六不再销售。这意味着本市监管、销售、燃放等环节,针对《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已经顺利通过了春节假期的考试。“禁炮令”的有效落实,也让城市的环境得以改善。
变化:零售点销量大幅减少
根据新规,外环线以内的零售点,允许销售的时间是从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初五。
市安全监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此次“春节档期”本市外环线以内共销售烟花爆竹4.3万箱,同比减少8000箱;外环线以内烟花爆竹销售额650万元,同比减少250万元,降幅近三成。
此外,根据新规,零售经营者在经营许可期满后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由批发企业负责回购回收,或是提供场所存放。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零售点的剩余烟花爆竹已经回收代存共1100余箱。
此外,记者在正月初六当天,跟随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到多个摊点检查烟花爆竹回收代存情况,现场检查结果发现,本市外环线以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都能严格按照要求在许可证到期后,停止销售立即拆除了防火阻燃棚,并将剩余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封箱,此后由批发企业统一进行代存。
此外,由于外环线以外的零售点销售日期是从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市安全监管局将继续督促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做好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监管:查处违法案件110起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为确保销售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本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加大了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检查力度。本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始终扎根一线,节前检查批发环节,春节到初五检查零售环节,初六以后检查回收环节,确保了本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使得“禁炮令”有效实施。
数据显示,春节期间,本市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110起,拘留120人,没收非法烟花4500余箱、爆竹9000余万头,吊销和暂扣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4个,查处群众举报17件。记者了解到,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经营情况整体较好,执法人员一旦在检查中发现了安全隐患,都是在现场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及时避免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使得批发和零售的流通环节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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