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退票费” 该有法律说法
- 发布时间:2015-02-16 14:35:00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苑广阔
报载,春运期间一票难求,种种乱象也趁势而起。一些在线旅游网站的机票产品变身“旅行套餐”,有的改签费高达70%,退票费高达80%,有的甚至不支持“套餐退订”。一旦购买,立刻“套牢”,这样坑人的“套餐”该不该管?该如何管?
改签费退票费高达票值七八成的所谓“旅行套餐”机票,意味着若消费者购买机票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成行改签或退票时,就不得不付出高达票价七八成的损失,完全可称得上“天价”了。而同样的机票,在航空公司却只收取10%到20%的改签或退票费,这无疑加重了消费者的不公平感和疑虑,纷纷质疑这么高的退票费到底流向了哪里。
面对质疑,这些在线旅游网站给出的答复五花八门,有些表示“自己拿了一部分”,有的则表示“代理拿一部分”,但几乎所有公司都给出另一个统一答案:行业惯例。问题在于,行业可以有惯例,事实也存在各种各样行业惯例,但行业惯例也得符合情理与法律,也不能以侵害一方利益为代价来单方面满足另一方的利益。机票退改签过程中收取一定的费用,算是对航空公司以及代理商经营成本提高的一种补偿,这个大家能理解,但退改签费用达到了票面价值的80%,却是无论如何都让人诧异的。
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航空公司将机票交易权限下放给机票代理人之后,退改签政策由代理方来定。而机票代理方把退改签费用定得越高,也就意味着他们从中获取的利益越大。这实际上也就预示着,代理方从消费者退改签中所获得的高额手续费,成了代理机票赚取代理费之外的“第二次盈利”,代理商的退改签牟利成为了一片灰色地带,最终为此买单的却是消费者。
面对机票代理业的种种“霸王条款”,有专家提醒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双方的合同条款,网络购票时不要盲目点“确定”。问题在于,在一票难求的春运期间,消费者能抢到机票已属万幸,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一旦被这样的“旅行套餐”套牢,消费者要想在后续维权中获胜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国家在法律层面对机票的退改签费用给出明确说法,并尽快制定统一的退改签收费标准。这样,既可让商家在制定退改签费用标准时有据可依,不至于任性而为,而且,如果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也可依法依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