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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营改增”试点两年为纳税人减税177亿元

  • 发布时间:2015-02-16 14:31:08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严丽梅、孙超  责任编辑:罗伯特

  羊城晚报讯 据15日来自广州市国税局消息,自2012年11月1日广州市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在广州,已有越来越多的试点纳税人享受到此次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减负金额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据统计,“营改增”减税金额已由2012年的2.9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105.5亿元,“营改增”累计减税金额达到177.2亿元,总体减税效果明显。

  广州市国税局介绍,“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广州试点纳税人户数快速增长,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纳税人户数增加迅猛。截至2014年底,广州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15.2万户,比试点初期增加了10.8万户,其中新开企业达5万户,新办企业户数最多地集中在鉴证咨询服务研发、技术服务业和文化创意服务业,占试点新增业户的比例分别为34%、27%和22%。

  广州市国税局表示,“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增值税抵扣链条逐步打通,企业外购各类支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逐步增加,使企业的经营成本明显下降,有效增强了服务业竞争力,促进了现代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实施“营改增”对生产性服务业征收增值税,从而使服务实现出口环节的免税和退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进一步国际化;而由于货物生产中外购生产性服务所含税款也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出口退税效应深化,使增值税可以通过出口退税的方式实现真正的零税率,提高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据统计,自2012年11月至2014年底,“营改增”出口服务免税累计申报销售额达438.2亿元,实际退税额16.1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了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快了出口货物服务贸易发展。(严丽梅 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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