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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蒜农起诉韩方分三步走

  • 发布时间:2015-02-10 14:32:43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卓冉)兰陵蒜农遭韩国退货事件依然引人关注。昨日,记者从蒜农代理律师处获悉,中方正在发布全球征集令,希望与韩方律所合作,对韩国政府、进口商进行起诉,同时以韩方违反WTO贸易规则向世贸组织提出诉讼。

  近年来,农产品在我省与韩国的贸易往来中呈上升趋势。但是,随之而来的贸易摩擦也时而发生。两个月前,兰陵县蒜农投标韩国政府向中国招标的2200吨大蒜,然而当这批货到达港口后,韩国农管所以质量检测不合格为由,要求将货物返送回中国。由此给我省蒜农带来了1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事发后,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副总领事表示,将向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转达山东企业诉求,并向韩国政府部门和驻华大使馆汇报。据悉,目前相关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已全部退回,退运的大蒜也正在组织内销。

  昨日,山东蒜农的代理人,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蒜被退回之前,韩国当地电视台曾多轮播出因今年大蒜丰收,韩国的蒜农进行游行,抗议韩国政府进口大蒜,而对于大蒜是否退回,按惯例是由进口方决定的,此次要求退回是韩国政府机构农管所直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做出。韩国涉嫌政府贸易保护。”

  此外,记者了解到,事发后蒜农曾集资10万元在韩国当地聘请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大蒜进行检验,结果是合格的。“韩方检验检疫机构的标准、流程不公开也可以作为我们起诉的方向。另外,我们认为此次贸易严重违反了WTO规则,目前我们也在进一步搜集相关证据,向世贸组织提出,对韩国违反规则行为进行控告。总之,1000多万对农民来说是天文数字。”王优银表示,律所接到蒜农委托只有几天时间,由于蒜农第一次做出口贸易,对证据方面确实不太专业,所以目前还是搜集证据阶段。“但种种事实都表明,我们的大蒜不存在质量问题,所以胜算很大。在第一阶段结束后,我们将从韩国政府、进口商以及违反WTO贸易规则三方面入手,助蒜农进行维权。此外,我们也在发布全球征集令,希望与韩方律所合作,联手解决此次事件。”

  日前,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韩国退运我省部分企业大蒜有关问题发表谈话,希望韩方从中韩经贸合作大局出发,对本次事件妥善处理,维护中韩双边贸易的健康发展。省商务厅也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助有关企业与韩方进行沟通交涉,维护企业权益,减少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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