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一号文”的财政监督视角
- 发布时间:2015-02-10 10:10:08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
农业领域的改革文件一直是每年中央的“一号文”。在2015年的“一号文”中,全文共12次提及“财政”,涉及农业农村投入、农业补贴政策、农村公共服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多个领域,足见财政政策在深化农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中央已经定下未来一个阶段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如何通过财政政策把这些重点落到实处,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找准“发力点”。
完善支出审核机制,确保涉农资金用的到位
近年来,国家在农业领域的财政支出力度逐年增大,为改善我国农村面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我国农业大省在经济发展上普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涉农支出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因为审核监督制度的不完善而出现了一些问题,部分资金并没有真正用在农业和农民身上,而是成为了一些不法商家和个别腐败分子的牟利工具。
如在家禽养殖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实施中,一些企业违规将属下不符合条件子公司的贷款也纳入补贴项目进行申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又如在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一些家电销售企业通过购买假发票、购买家电下乡标识卡、骗购农民证件、录入虚假信息等作假手段,骗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
为何承担审核任务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尽到责任?从激励相容的角度来看,最主要的问题出在中央资金的审核和分配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不匹配,分配方并不是资金提供方,缺乏审慎审核的动力。因此,在涉农资金的审核审批方面,应加大中央相关部委在地方直属及派驻机构的介入力度,由中央相关部门派出机构来履行中央资金申报阶段的审核职责,以有效避免中央和地方的利益不协调问题,发挥出派出机构利益超脱、信息易得、政策执行准确、激励相容等优势,确保涉农资金用的到位。
调整支出补贴环节,增强财政资金使用针对性
除了完善审核机制,财政支出补贴环节选择的有效性也是一个重要“发力点”。
一些涉农支出政策效果不理想的原因,在于财政资金补贴环节的选择不合理,距离政策目标较远,实际受益方并不是政策目标。如前些年一些地区在种粮补贴的执行上,由于补贴环节不当,导致补贴被变相套取,实际种粮的农户得利甚少。
因此,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雪中送炭效果,必须对财政资金的补贴环节进行科学论证,同时综合考虑补贴政策的信息获取成本,提高补贴环节与政府政策目标之间的匹配程度,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针对性。
如以提高农业资本形成、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的财政补贴,宜补在资本的投入环节。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为目标的补贴资金,则宜通过相应的政策直接补给农户。
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农业支出经济效率
找准“发力点”,还必须要解决涉农财政支出政策的另外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当前对农业领域财政支出的绩效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结果的利用价值不高,利用率偏低。
目前对涉农财政支出的绩效考核以同质化、单一化的定性考核为主,缺乏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制订的量化考核措施和机制,因此对资金使用的绩效无法通过量化的考核手段进行有效追踪。如对于家电下乡补贴,由于绩效考核的不健全,即使政策执行效果不够理想,由于量化数据的缺乏,也无法在第一时间予以及时纠正。因此,必须健全涉农财政支出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农业及农村相关领域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率,针对农业项目的内容和性质,建立起综合考虑市场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复合考核体系,以可量化的指标完善农业领域财政支出的评价系统,通过绩效考核体系的完善,倒逼财政支出方式及支出内容的优化,以促进我国农业的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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