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806宗矿业权出让和交易违法违规
- 发布时间:2015-02-06 18:41:1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董峻)审计署6日发布了关于2448宗矿业权的审计结果公告。这次审计发现806宗矿业权出让和交易中存在违法违规事项。
2013年至2014年,审计署对山西、内蒙古、河北、河南、黑龙江、安徽、湖南、云南、江西、陕西、甘肃、湖北、海南和重庆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探矿权采矿权进行了审计,重点对2448宗矿业权2004年以来的出让交易及矿业权相关资金征管进行了核查。
公告显示,地方矿产主管部门违规审批办理矿业权登记是最主要的违规事项,涉及716宗矿业权。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超越权限审批或采取“化大为小、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审批权限制约,批准并颁发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二是违规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申报资料等手续不全的矿业权办理新立、延续或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以招商引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发展旅游、支持企业发展等名义违规协议出让矿业权。审计发现有252宗矿业权存在违规协议出让问题。
公告显示,地方矿产主管部门、地勘单位或国有矿业企业违规定价出让转让或收购矿业权及相关股权,涉及90宗矿业权。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出让转让或收购矿业权时,未经评估直接定价或先定价后评估逆程序运作,涉及85宗矿业权及相关公司股权。
二是违规操控矿业权及相关公司股权出让转让价格,涉及5宗矿业权。主要手法包括虚增资源储量、漏评伴生资源储量、调整评估参数等。
公告还显示,地方矿产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欠征矿产资源相关资金200.09亿元。地方矿产和财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用途使用矿产资源相关资金106.39亿元。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审计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具体整改结果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向社会公告。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待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后再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