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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事件为农产品出口敲警钟

  • 发布时间:2015-02-05 19:29:24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程亚丽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农产品外贸的风险被多人提起。每个国家对进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程序都很复杂,因此出口风险很高。就此次事件来说,几个对外贸流程并不熟悉的蒜农大户在中标之后就开始组织出口,程序上的确有失谨慎。

  2014年12月,山东兰陵县迎来苍山大蒜集中出库阶段,交易呈现量价齐增的态势。“在苍山大蒜需大供缩、价格稳硬待涨的市场预期下,未来价格走势以稳中趋涨为主线。”兰陵县物价局如是分析道。

  就在此时,一个交易大单却出现了问题。2200吨大蒜在经收货方质检合格后发往韩国釜山港,却被韩国农管所以质量检测不合格为由要求返送回中国。本来满心欢喜等待收款的蒜农不得不为此承担巨额损失。

  损失是如何产生的?

  据了解,截止到2月3日,被退回的大蒜通过内销方式卖掉了不足四分之一。考虑合同价格与内销价格的差距,加上返运、储存费用,此次事件山东出口商将承担至少超过1000万元的损失。

  梳理此事件脉络不难发现,此笔交易各环节存在明显矛盾和疏漏。

  在发货前,大蒜已经“按照标书规定”由官方质检机构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专职质检人员进行检验、监装,而在运抵釜山港之后,却是由韩国农管所进行质量检验,并给出了“不合格”的判定。

  是韩国农管所“多管闲事”吗?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蒜农拿到的标书是此次贸易的代理公司韩国大农农产将韩文标书翻译成中文之后的版本,其中涉及韩国农管所质量检查的内容被认为是“无用的信息”而没有翻译。

  目前,兰陵县政府已向韩国驻青岛领事馆递交材料,并聘请了律师积极准备维权。

  2月3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商务部外贸司高度关注这一事件,在第一时间要求中国驻韩国使馆经商参处与韩方进行交涉。

  该负责人指出,经初步判断,本次事件属商业合同纠纷,双方涉事企业对此已进行多轮磋商。事件发生后,商务部要求中国驻韩国使馆经商参处及山东省商务厅等部门积极协助有关企业与韩方进行沟通交涉,希望韩方从中韩经贸合作大局出发,对本次事件妥善处理,维护中韩双边贸易的健康发展。

  农产品出口警钟长鸣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退运事件中蒜农处于弱势地位,现阶段应尽量寻找降低损失的办法,同时,要通过该案例进行反思和总结。“在签订合同时看清条款很重要。不管代理怎么讲以前都没有出过问题,蒜农都要仔细地把合同看一遍。这次显然是合同流转的过程中出现问题了,最后却要蒜农承担所有损失自然不妥。”一家国内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法律顾问告诉记者。“蒜农不懂外贸细节,看不懂韩文合同,代理商应该仔细研读、吃透合同,多为蒜农考虑一些。”山东兰陵一位外贸代理商告诉国际商报记者,他近期一直在关注此事,也在为蒜农的损失深感痛心。

  一位出口商在某外贸论坛里发言表示,我国的贸易商第一次做对外出口贸易需要清楚地了解国外的政策,“尤其是食品类的大宗货物需要严格的手续,标书一定要齐全,希望通过这次事件使准备做进出口贸易的菜农们引以为戒”。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农产品外贸的风险被多人提起。每个国家对进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程序都很复杂,因此出口风险很高。就此次事件来说,几个对外贸流程并不熟悉的蒜农大户在中标之后就开始组织出口,程序上的确有失谨慎。“中国缺乏出口农产品的龙头企业,长期来看需要培养。而在日本、韩国,有很多上百年的巨头企业,它们既了解国际市场,又有强大的资金和资本实力做后盾。这种差距太大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研究员伍振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经验不足,实力薄弱,遭遇一次大的风险很可能就会被搞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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