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拟首批引进3531名人才
- 发布时间:2015-02-05 07:34:12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我市今年人才引进工作已于1月20日10点正式开办。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人才引进反响“踊跃”,仅在1月20日至1月31期间进行申报、分值为100分以上(含100分)在职人才就有3531人,目前正接受社会公示。
首批人才引进名单“出炉”
今年我市在职人才引进政策总体上保持了原有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并对部分指标的积分规则相比上年做了微调。其中人才引进核准分值与往年一样设定为100分,但重点引进高技能、专业性、适用型人才,首次将技能人才职业分为“紧缺类”和“非紧缺类”,计分各有不同。同时完善了投资纳税、房产、专利等方面的分值或计分规则。
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度第一批在职人才引进名单“出炉”,主要是在1月20日至1月31日申报的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信息分值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共有3531人。目前他们正接受社会公示,公示结果将于2月11日至12日公布。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申报情况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社局进行举报。对所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将取消被调查人的在职人才引进申请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人社局提醒,申报单位及个人须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公示人员申报资格。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该用人单位或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5年内均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拟引进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该申请人员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
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引进
2015年人才引进工作为全年度工作日办理。符合条件的市外人才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人才引进:一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二是以个人身份委托具有人才引进业务代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才引进申请;已进行人才引进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可独立申报人才引进业务,也可委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申报业务。
拟引进人员或用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应选择具备人才引进代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申办的2015年度人才引进业务代理机构共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高新区分部等18家,单位申办的代理机构有19家,具体名单、电话、地址等信息详见市人社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的“人才引进”栏目。
市外在职人才引进“四步走”
市外在职人才引进具体的申办程序为:一、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的“网上办事”栏目“网上申报系统”中链接人才引进测评和申报系统,用人单位立户登记后,可申报本单位拟引进人员信息;个人也可在注册后,填入个人信息,系统自动测评是否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提交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申办。市外人才引进业务根据拟引进人员的身份,按调干、调工、招工方式区别办理招调手续。二、预审及公示。拟引进人员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分批对其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方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三、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呈报单位须及时按规定向人才引进业务审批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四、领取审批文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通过的人员,由呈报单位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领取招调通知、指标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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