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是怎么算出来的
- 发布时间:2015-02-05 04:34:17 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杭州2月4日讯
记者 李倩
最近,一则好消息让浙江人振奋:2014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58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省(区)第一位。而且浙江农民收入县县超万元,去年人均近2万元。
不过一些网友算了算自家的收支账,提出疑问:“我今年的收入没怎么涨啊,这个收入是怎么算出来的?是我又被平均了?”记者采访了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相关统计专家。
全民收入抽样取得
每个季度,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都会向社会公布浙江省居民的收入情况。从这些数据中,你可以看到浙江人的收入处在什么样的水平,你也可以算算自己的收入到底是拉动了增长还是拖了后腿。
居民的收支数据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调查制度实施的,采用全国统一的抽样方法、调查指标、调查方法、数据处理和数据发布原则。
全省共抽取了2300个调查小区,2.3万户调查户分布在全省所有32个区、36个县和22个县级市,平均每个县(市、区)256户。这些调查户覆盖到全省城市和乡镇,也包括常住我省外来人口。这些调查户每天记录收入和支出,每户调查数据都上报到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最后统计汇总得到全省居民、城市和农村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数据来自日记账
由于全省居民家庭数量很大,无法通过调查每个家庭的收入得到全省的居民收入数据,通常使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抽取部分居民家庭作为记账户。统计专家告诉我们,每个调查户都是通过严格的抽样程序确定的,绝对不是随便找些家庭来开展的。
抽样调查方法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以统计概率论作为其理论依据,经过科学设计、严密操作的抽样程序,随机抽取调查户,避免一切主观选择调查户的做法,通过调查样本数据推算总体。就像产品质量检验中,通过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部分产品,得到产品质量合格率,从而判定该批产品质量合格情况。
全省抽中的2.3万户城乡居民家庭每天都要将本户所有家庭常住成员的收入和消费情况记录下来。每个调查小区聘请一名辅助调查员,全省2300名辅助调查员对调查户进行记账辅导,检查记账质量,收发账本,对调查户的每一笔记录进行审核和编码,然后送到县级统计调查部门,进行数据审核、录入、汇总和上报,最终取得全省和各地区的全体居民、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调查数据科学可信
2014年3月,我省首次发布了全省城乡统一的收入数据:2013年,我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为29775元。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平均数据,是不同收入家庭的收入平均后得到的,实际上,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家庭达不到这一收入的平均数。
在此之前,我省的人均收入数据与全国的数据一样,都处于“城乡二元化”阶段,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两种数据发布。
相比以前城乡分割的住户调查,一体化住户调查有很多优势:比如指标设置更完善,调查范围全覆盖。一体化住户调查抽样框采用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编制,加强了对流动人口、城乡结合部人群的覆盖,从抽样上做到不重不漏,覆盖完整。
调查对象也实现了常住化,尤其是对家在农村又常年外出的农民工,其收支情况由原来在农村户籍地向其家人调查,改为在常住地向其本人直接调查,以减少漏报。同时,调查内容更丰富,抽样方法也更科学。在95%的置信度下,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抽样误差小于1%,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抽样误差小于3%。
当然,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保护隐私意识的增强和人口流动的增加,住户调查的记账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统计调查部门为此需要经常性访问记账户,加强辅助调查员队伍建设,建立严格规范的样本轮换、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发布等阶段的质量控制制度,排除各种干扰,确保居民收支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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