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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数码店”实为“枪支库”

  • 发布时间:2015-02-05 02:29:19  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尹杉)这是一家“神奇”的网店,拍下的是苹果笔记本电脑,收获的是气枪零部件。2月2日,鄞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网上非法买卖枪支的案件进行了宣判。

  宁波的李先生是位弹弓爱好者。2013年8月,他在公园里遇到了同样在玩弹弓的小伙子。聊天中,小伙子告诉李先生有人曾在网上买到过气枪,威力十足。回到家后,李先生出于好奇也开始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并找到一个狩猎论坛。该论坛有人发布出售气枪的广告,李先生根据上面的QQ号加了对方好友。随后,李先生选定了一款气枪,并商定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气枪“四件套”。对方随即发过来一个淘宝网链接,李先生点进去一看是苹果笔记本电脑,按照对方的要求拍下了苹果笔记本,通过支付宝付款8000元。

  几天后,李先生分4次收到了从成都、北京、江苏、湖南等地寄过来的快递,里面正是自己拍下的气枪套件。经过请教卖家及上网学习,李先生自己动手成功组装了一把气枪,黑色枪体,长约1米,口径5.5毫米。兴奋的李先生带着枪来到了一处公园,正想试试自己的“新武器”时,被巡逻的民警发现。事后经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气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具有致伤力。

  根据李先生所述,并经过多方追踪排查,警方锁定了四川小伙陈某、蒋某,并于2013年底在成都一网吧内抓获了正在上网的两人。经查,2013年间,陈某多次以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十余套气枪套件;蒋某也以同样方式出售过两套气枪套件。

  2月2日,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和蒋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蒋某有期徒刑四年;扣押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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