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连环杀人恶男被判死刑
- 发布时间:2015-02-04 10:33:54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杀女友后又杀收赃者 如今悔称自己处事太极端
□金陵晚报记者 胡睿
此前,丹阳男子连环杀人并碎尸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昨天上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丹阳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及盗窃罪,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回顾:
92年小伙残忍杀害两人
今年23岁的唐某是镇江丹阳人,靠在赌场里“放水”(借钱给他人)谋生。2013年3月,在某酒吧内,他结识了从贵州来此地打工的女孩王某。两人随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同住期间,一条偶然看到的短信让唐某怀疑女友王某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而心生不满,并于2013年10月4日凌晨与其发生争执期间将其掐死,又在卫生间将对方分尸,并骑电动自行车分三次将尸块运至丹阳市南二环大桥上,抛入运河。
事后,唐某将女友王某的一部苹果5手机典当给了某通讯店老板陈某,后因赎回该手机及在其处购买的HTC手机的质量问题,又对陈某产生不满。心生报复的唐某于2013年11月5日下午,以其老宅存有古董为名,将陈某骗至丹阳市陵口镇的老宅内,采用羊角锤击打头部、水果刀捅刺脖子等手段,致其死亡,并将陈某的钻戒、手机及人民币461元占为己有,款物合计人民币8161元。
判决:
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14年7月,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唐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去年10月,该案由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丹阳进行了公开审理。
昨天上午,在丹阳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做出一审判决,唐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0元。此外,判处唐某赔偿受害人王某家属、陈某家属各38992.5元。
自述:
顺其自然 判决公正
昨天上午,在判决前后,记者与唐某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判决前,对于即将到来的判决结果,唐某表示并不害怕,“自己做自己当”。对于可能被判死刑的猜测,唐某表示顺其自然,这也是父母的叮嘱。
现在回头想想当时的事,唐某表示:“什么都想通了,不像刚开始(遇事)的时候了。” 当时的自己“还是处事能力不行,处事太极端了。”
对于判决结果,他觉得“蛮公正的。”对于受害人家属,他说:“我也没办法,只能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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