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山风景名胜区征集“形象歌曲”歌词
- 发布时间:2015-01-29 06:33:38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栖霞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境内,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素有“一座栖霞山,半部金陵史”的美誉,被清乾隆皇帝誉为“第一金陵明秀山”。明朝时,栖霞山就有“秋栖霞”之说。现在,栖霞山是全国四大赏红风景区之一,拥有“佛教文化、山景文化、帝王文化、江河文化、养生文化、地质文化、茗茶文化”等众多文化单元。
为更好打造栖霞区文化旅游品牌,以“歌”为媒,大力宣传、推介风景区,提升栖霞区及栖霞山风景区旅游形象和知名度,即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栖霞区委宣传部、栖霞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面向全球公开征集栖霞山风景名胜区“形象歌曲”歌词。
本次“形象歌曲”歌词征集,由一凡传媒(国际)有限公司和南京暴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歌词内容分为“栖霞禅韵”和“醉美栖霞”两个版本。其中,“栖霞禅韵”要求以“栖霞禅韵”为主题,重点体现栖霞山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优美的自然景观;歌词要求意韵独特、自然流畅、感染力强,体现意境,同时大气豪迈,便于传唱;歌词必须为原创作品。“醉美栖霞”要求以“醉美栖霞”为主题,重点体现栖霞山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优美的自然景观;歌词要求“接地气”,要有流行元素,适应当下潮流,便于青年人传唱。同样,歌词必须为原创作品。
歌词征集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组对作品进行评定,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中,一等奖作品将被主办方录用,邀请“蓝血音乐人”陈一凡为该作品谱曲、演唱,拍摄MV,并收录到其新专辑中,作为栖霞山风景名胜区形象歌曲进行包装、推广和宣传。
应征作品可通过邮寄、电子信箱、微信3种方式投送。其中,邮寄投稿请将作品寄至南京市栖霞街88号栖霞山风景区管理处办公室,信封背面标注“歌词征集”字样;电子投稿请将作品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jqxs@163.com,文件名称统一为“歌词征集”;微信投稿请关注栖霞山官方微信“南京栖霞山”,将作品发送到微信即可。另外,作者投稿时请附上应征作品创意说明,并附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主办方特别提醒作者:1.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2.主办方拥有对录用作品的使用权和修改权,并能对其进行录制、出版、举办音乐会、宣传、推广等,作者享有署名权;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4.凡应征者则视为同意以上条款;5.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具体征集章程以栖霞山官方网站(www.njqxs.net)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