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张“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保单出炉
- 发布时间:2015-01-29 06:33:59 来源:杭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见习记者 毛晔
近年来,“质量门”事件频发,不少品牌企业亦深陷其中,伤了不少消费者的心。如何构建产品质量责任保障体系、重树企业社会责任感,成为一项社会课题。
用保险这一经济手段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昨天上午,记者获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牵手”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我省首张“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保单,承保雅戈尔集团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产品的质量保证保险。
促成这段好“姻缘”的,是浙江省质监局。自2014年下半年起,省质监局就会同中国计量学院,开始为乐意试水新险种的中华联合财险寻找亲密伙伴。经走访调研,它们决定从优入手,重点锁定“浙江制造”认证产品、重点消费品、特种设备行业。于是,今年1月刚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个试水者。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助力“浙江制造”
据了解,今年初,浙江省政府提出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战略,运用高标准来引领“浙江制造”高品质发展,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的浙江产品进行“浙江制造”认证,以此带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1月中旬,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批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
“‘浙江制造’将成为浙江制造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一张‘金名片’。如果有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驾护航,将有利于浙江名企走得更快更远。同时,借力名企,也更利于深度推进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工作。”省质监局监督稽查处副处长周翼表示,这也是为何重点在“浙江制造”企业中物色人选的主要原因。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连线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投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能让企业自身和消费者达成双赢。”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质量保证保险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保障,其购买及使用产品时更有安全感,对企业及品牌的信任度也会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为一直注重品质打造的雅戈尔产品上了“双保险”,能有效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三种情况承保 单次最高赔偿20万元
所谓“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是指承保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购置等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
那么,具体哪些情况属于承保范围?中华联合财险浙江分公司财产保险部经理陈碎亮告诉记者,三种情况可承保,一是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是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是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只要遇到以上原因,导致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企业提出索赔,那么企业需依法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责任。对于其中产品本身的质量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陈碎亮相告,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首单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构建质量保障体系 实现三方共赢
“这是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在‘浙江制造’产品中的首秀,为深入推动‘浙江制造’产品认证工作提供了保障,为全面推进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省质监局监督稽查处处长沈华清说,下一步,省质监局整合资源建立专门机构,完善相关政策,扩大试点范围,努力构建我省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和产品侵权责任保障体系。
“产品质量保险产品的推出,实现了三方共赢,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对于消费者而言,消费有了安全保障;对企业而言,这是产品保障的迫切需求。任何企业和服务机构都不可能保证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完美无缺,一旦发生消费者使用商品而出现质量事故时,企业就将不得不投入人、财、物力来依法进行赔偿处理。企业赔偿风险的存在大大加重了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因此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确保了偿付能力;对政府而言,它能够有效发挥保险辅助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管理的作用,既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又能提高处理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行政效率,对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