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与登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等事项相关资料实行政务大厅接转和发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1-28 16:30:24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和评审评估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50号)要求,现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与登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等工作的相关资料的接转和发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与登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等事项的申请、补正通知和批复等相关资料由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统一接转和发送。
二、请申请人按照附件所列的相关资料清单向政务大厅报送申请,并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执行中如有变化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报资料
2.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报资料
3.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申报资料
4.矿业权价款评估申请资料
5.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备案申请资料
2015年1月14日
附件1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报资料
一、必需报送的材料
(一)评审备案申请函。
(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受理安排表。
(三)评审意见书及其附件。
(四)评估师及专家署名的个人评审意见。
(五)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申报表。
(六)申报单位及报告编制单位对相关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
(七)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复印件。
(八)报告编写单位的地质勘查资质证正本复印件。
(九)资源储量评审情况记录及反馈表。
(十)报告修改情况对照表。
(十一)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情况说明书。
(十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十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数据填报内容(电子版)。
二、有下列情形,还应报送的材料
(一)评审目的为上市融资的,还应报送以下证明材料:
1.董事会决议,矿业权人出具的同意函等上市文件证明。
2.证券机构上市的文件。
3.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涉及国有资产的)。
(二)非首次提交评审的,还应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1.最近一次备案证明复印件。
2.本次估算范围与最近一次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关系图(含拐点坐标)。
(三)采用非一般工业指标或变更工业指标的,还应报送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工业指标论证报告及主管单位关于指标的批复。
(四)油气矿产的,大型以上油气藏的评审备案材料还应报送现场调查报告。
(五)其他特定情况下,还应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1.基础储量、储量估算所依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及相关范围叠合图。
2.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矿业权设置方案或整合方案。
3.煤矿首采地段设置说明等其它材料。
附件2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报资料
一、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请函。
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纸质5份。
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四、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文字部分)原件或复印件。
五、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3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申报资料
一、必需报送的材料
(一)建设单位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
(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三)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论证材料。
(四)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书(纸质及电子版)。
二、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还应报送的材料
(一)建设单位与被压覆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
(二)被压覆矿业权人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4
矿业权价款评估申请资料
一、 价款评估申请函。
二、 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复印件。
三、 评估依据的地质报告及图表图件。
四、 相应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文件。
五、 地质报告编制单位对地质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六、 后续勘查设计及图件图表(以勘查许可证提交申请的)。
七、 后续勘查设计编制单位对设计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书(以勘查许可证提交申请的)。
八、 后续勘查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以勘查许可证提交申请的)。
九、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以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提交申请的)。
十、 煤炭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以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提交申请的)。
十一、 土地复垦方案批复文件复印件(以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提交申请的)。
十二、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以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提交申请的)。
附件5
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备案申请资料
一、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备案申请函。
二、加盖机构印章的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三、评估项目所在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评估工作备案表。
四、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原件。
五、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附件。
六、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