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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教育改革发展印记

  • 发布时间:2015-01-27 10:26:45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央财政助力教育改革发展,义务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促公平,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教育改革发展行进的里程值得铭记。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政策回顾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

  2014年,将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40元,达到中西部小学600元、初中800元,东部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在提高基准定额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单独核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算,并大幅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继续支持地方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等。

  政策点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乎教育公平、关乎教育质量,关乎千家万户家长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中央财政继续把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保障,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兼顾近期与长远、硬件与软件、城市与农村,兜住教育民生网底,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政策回顾2: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校办学条件

  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从2014年起,聚焦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中央通过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调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继续实施初中改造工程等措施,加大项目统筹与经费投入力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3-5年的努力,支持地方全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2014年7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三部门下发通知,对各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出20项底线要求,其中包括全面消除D级危房、确保学生1人1桌1椅(凳)、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等。

  2014年,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原来支持内容的基础上,将运动场、学生宿舍、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澡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纳入支持范围,并加大了投入力度,将专项资金统一分配到各省份,由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

  政策点评:受自然条件所限,我国贫困地区长期存在办学成本较高、教学条件较差、村小和教学点运转困难等“短板”。中央财政历来重视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倾斜。目前,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贫困县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占全国的40%,学生占全国的33%。这一轮对贫困地区教学条件的升级改造,提出20项底线要求,全面改善办学基本条件,这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就是决不让贫困地区的孩子输在人生的起点上。

  政策回顾3:教育信息化有了“施工图”

  2014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国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其中宽带接入比例达50%以上,拥有网络教学和学习环境;初步建立起丰富多样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实现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的普遍共享,并输送到全国具备网络教学条件的学校、班级,实现课堂教学的常态化、普遍性使用。

  政策点评:《实施方案》为未来6年的中国教育信息化绘制了一幅清晰的“施工图”。在这张“施工图”上,形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帮助边远、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就近接受良好教育的坐标格外清晰。

  政策回顾4:提高营养膳食补助标准

  从2014年11月起,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中央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4元,全年达到800元。

  政策评价:孩子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对农村地区学生实施营养餐膳食补助,有利于增强学生体质,有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实施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

  政策回顾:2014年1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从扩大资源、调整结构、健全机制和提升质量等四方面,提出了下一个三年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中央财政在总结过去三年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对原来的“四大类7个项目”进行了调整完善,将原校舍改建类项目和综合奖补类项目合并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综合奖补项目”;继续实施“幼儿资助类”项目和“幼师培训类”项目。

  政策点评:截至2013年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一期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园幼儿增加了918万人,相当于过去10年增量的总和,“入园难”问题初步缓解。二期行动计划继续扩大教育资源总量,提高入园率,解决“有园上”的同时,坚持公益普惠、注重可持续发展、强化政府职责、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发挥中央财政引导激励作用,实现“上得起”。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政策回顾1:健全体现内涵式发展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高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2014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进一步细化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体系,继续实施小规模特色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试点,继续对中央高校接受的社会捐赠实行财政配比。在此基础上,从中央高校基本支出增量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对全国排名前20%的学科给予奖励,建立学科的校际差异化支持机制。同时,加大对小规模特色高校和行业特色高校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校特色发展。

  政策点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内涵式发展是主要以事物的内部因素作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强调的是结构优化、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完善预算拨款制度,强化激励引导作用,对于促进中央高校转变发展方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将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

  政策回顾2:支持地方高校发展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252.7亿元,支持各地进一步提高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安排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110亿元,支持全国640余所地方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没有教育部所属高校的14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建设1所高水平大学,着力增加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政策点评:近年来,中央财政坚持“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原则,支持地方高校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支持对象涵盖所有地方所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在改善地方高校办学条件、提高地方高校办学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助学贷款为学子圆梦

  政策回顾:在继续落实好国家奖助学金等各项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2014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政策资助标准。综合考虑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调整和研究生全面收费等因素,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同时,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赴基层单位就业、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资助政策标准相应调整。2014年,全国新增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超过160亿元。

  政策点评: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旨在帮助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自1999年启动以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累计超过1000万人获得资助,累计审批金额超过1200亿元,对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政策回顾:5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6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为落实《决定》精神,2014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和引导地方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力争2017年各省份生均水平不低于1.2万元;支持地方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调整完善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提高中职学校经费水平,促进民办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继续加强“双师型”教师培训,支持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学质量;继续支持地方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当年,中央财政安排职业教育方面的经费达278.4亿元。

  政策点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对如何进行校企合作、产业融合给出了具体方向:吸引社会力量来举办职业院校,公办民办之间可以相互委托管理,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股份制的方式来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是中央财政支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有利于推动地方将建立完善生均拨款制度与引导校企融合相结合,不搞“一刀切”,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

   

  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政策回顾:201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制订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该计划明确了特殊教育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加强条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2014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4000元,2016年要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调整后的特殊教育学校生均标准约为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

  政策点评: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随着《提升计划》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推进教育公平,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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