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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新规能否 抹去租房人的辛酸泪

  • 发布时间:2015-01-17 14:30:47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有过租房经历的人,不少都有一把辛酸泪,找到适合需求的房子太难了。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指导意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这一纸新规能否让租房人不再为找房难而发愁?

  信息有限 租房实在不好找

  “去哪里租房子?找中介公司呗,要不就托住在附近的熟人打听。”正在为孩子上学准备租房子的郑州居民朱鹤伟说,“可是信息有限,实在不好找。”

  朱鹤伟的烦恼,源自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房源单一。当前,除少量单位或机构仍然持有部分住房提供给职工短期周转、租住外,我国城镇住房租赁市场的供应主体主要是居民家庭,主力军是持有多套房家庭的闲置房屋。

  政府虽然也通过公租房建设来提供租赁房源,但是规模小,保障范围有限,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租赁房源一般集中于酒店式公寓等高端物业,受众面也比较小。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缺少机构出租者,而机构出租者在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如果市场上主要是居民家庭出租住房,则在租约的标准化、租赁关系稳定性、业主和租客权益保护、住房租赁服务质量等方面,都会存在缺陷。因为家庭不可能像机构出租者那样,有能力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并提供高水平的住房租赁服务。”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通过中介机构找房子是主要渠道。但是目前经纪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也很低。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分析师张旭说,以租赁市场较为发达的北京为例,年房屋租赁交易规模约为150万套,规模最大的经纪公司市场占有率也不足10%,有四成左右的租赁合同是自行成交。另外,在经纪行业中,由于门槛较低,管理缺失,不乏一些没有资质的“黑中介”,既给租房人带来烦恼,也造成租赁市场的混乱。

  从业已有5年的合肥恒诺房产公司中介经理人郭敏表示:“增加新的供应主体对租房者来说选择余地无疑更大,市场空间也会更大。”

  增加房源 住建部“蛮拼的”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培育和发展渠道多元的住房租赁市场的目的十分明确。

  今后需要租房子的人们,可从这些渠道找房:

  政府搭建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出租人可随时发布出租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发布租赁房屋的需求信息,逐步实现在平台上进行对接。

  传统的中介机构。政府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可直接向社会出租;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装修改造后,向社会出租。

  开发商新建的商品房。政府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

  政府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租房。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可以通过购买方式,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者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为了多渠道增加住房租赁房源供应,住房城乡建设部此次也是“蛮拼的”,明确表示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通过发行REITs,可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住房租赁房源供应。

  刘洪玉说:“这些举措实际上是希望通过多个渠道,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上的机构出租者,在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的同时,也能起到规范租赁市场、为分散的租赁市场提供示范作用。”

  面临挑战 新规需政策配合

  业内人士和受访专家表示,尽管这份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然而,在实践中仍将面临严峻挑战。

  张旭说:“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出现能够帮助租赁经营企业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尤其是租赁业务相比买卖业务来说,服务周期长、盈利周期长,企业需要承担的资金压力也高。但能否带动社会资金投资的积极性,需要看具体项目的业务模式,以及盈利的预期。”

  刘洪玉认为,对于机构出租者而言,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租金收益率过低。他说,比如在北京中关村一套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的三居室住宅,其市场价值600万元左右,年租金收入约15万元,租金收益率约为2.5%。很难想象有机构投资者愿意以600万元的价格购入住宅后以15万元/年的租金出租,因为当前把资金存到银行里的年利息收入都超过15万元。

  如果再考虑出租经营过程中还要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等成本支出,就更不可能有机构来做这种赔本的买卖了。

  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可直接向社会出租;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装修改造后,向社会出租。”

  链家地产在实践中已经这样操作,但面临的问题是,前期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对于企业的规模和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总监宋会雍认为,为了鼓励租赁市场发展,政府应在税收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他说:“大幅减免房屋租赁环节上的赋税,可减弱租赁各方对于租赁登记的忧虑。”

  短 评

  改变租房乱象 政府要有为莫越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公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要求各地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面对租房乱象,人们在肯定政府要有作为的同时,也不免担心此举有越位之嫌。

  根据指导意见披露的信息,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是政府引导市场的重要手段,目的是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当前,城市中租房的人越来越多,租房的烦心事儿也层出不穷,找房难、“黑中介”、私下交易无保障等,给出租和承租双方都带来不少烦恼。如今,政府出手了,在政府具有公信力的平台上,发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息,提供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这些举措无疑对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有好处。

  不过,细想一下,仍有疑问待解。一个浮上心头的现实问题就是在政府搭建的平台上发布信息,是否需要付费?如果需要付费,这样的平台和市场已有的中介服务有何区别?再从深层次思考,承租与出租本是市场行为,政府要扮演的是“裁判员”的角色,发挥监管职能,如今是否有直接入场当“运动员”的嫌疑?过往无数例子证明,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对于培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市场绝对是弊大于利,这些教训当铭记在心。

  据了解,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还将有一系列配套措施出台。人们期盼,政府在制定规则的同时,不干预租赁双方的具体经济行为,莫让权利之脚踩了自由经济之手。(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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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

  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健全的市场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 杜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加强政策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金进入住房租赁市场。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各地要在金融、税收和经营管理等给予政策支持。对于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租赁住房需要办理规划变更、装修改造等相关手续的,积极给予支持。对租房居民需要出具稳定居所证明的,应简化流程,积极办理。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区落实本指导意见的情况于2015年6月30日前上报。

  近年来,我国城市居民家庭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比例逐年上升,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与此同时,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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