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航班延误赔偿进入“自杀式”索赔时代
- 发布时间:2015-01-16 09:31:05 来源:中国民航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张昭辉
1月10日,昆明—北京MU2036航班上的旅客因不满航班延误,擅自打开飞机紧急出口。当晚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通报称,该局航站区派出所对煽动者李某(女)和违法打开两道应急舱门的周某分别予以治安拘留15日处罚,对发布虚假信息的李某(男)予以训诫。
笔者只是好奇,在天气原因引发的航班延误并不适用延误赔偿已经广泛宣传后,这些旅客难道真的不知道在飞行中打开飞机紧急出口的后果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那么为什么还有旅客采取这种“自杀式”维权方式,来维护那个可能并不存在的权利呢?
这也许就是中国特色的索赔思维:必须给被索赔方施加压力,才能最大限度地达到索赔目的。所以,机场和承运人不想继续增加损失的心理正好被利用:不卡你机场和承运人的要害,又如何能用赔偿款来平息我心头之怒火?就是要逼你坐到谈判桌前。
于是,在飞机开始滑行时,门被打开了。只不过肇事者没想到等来的不是赔偿谈判人员,而是警察;更没想到这回法不责众失灵了,警察一带就带走25人……已经明确的是此案中的两名肇事者进了拘留所,尚待明确的是另一名打开第3扇门的“好汉”,其身份还在调查中,想必他们在开门时的豪迈此时都已化成了当初何必那么冲动的悔恨吧?
事实上,这起案例更加深了笔者的疑惑:当前航班延误的索赔模式绝对是零和博弈,因为航班延误并非承运人和机场的追求,也非乘机旅客所想。对于航班延误,为什么不能共同面对?思虑再三,只能从人性深处寻找答案。其中一个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理性经济人,即只从自身利益的得失考虑,行为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唯一试图获得的经济好处就是物质性补偿的最大化。“中国人,已经将自私自利看成了天经地义,那么,在见到别人自私自利时,怎么还会生气?”龙应台曾如此毫不客气地对中国人的劣根性进行鞭挞,也可用来直指此案的核心。这种人性中的劣根性,已经成为国民性的底色,很难擦除。航班延误,只不过是个引子,让人性之恶集中爆发而已。这种“自杀式”索赔,不但将自身陷于险境,同时还“绑架”了同机旅客,为其私利增加谈判的砝码,以毫无退让的对立和对抗来坚定满足私利的决心,全然不顾什么社会公德、飞行安全这些底线和红线的存在。所以说,这起案例开启了“自杀式”索赔的新时代,起了很坏的标杆作用。想必肯定有效仿者在可预见的未来跟风,他们会这么认为:讲赔钱你不开口?好,我来帮你开(紧急出)口,甚至帮你开飞机都成。不用谢,我不叫雷锋,我叫“维权”。
如果不能保证每次都会遇到像昆明机场警方这种较真儿的部门,那么我们也根本不能保证下一次的“自杀式”索赔就不会成功。而只要有了一起成功范例,这种新型“维权”手段就会广泛得以应用。而且,自会有人在事后狠狠道:就算是我拿不到赔偿款,我也要让你赚不到钱!有没有钱,都可任性!那么,我们现在还有必要对这些“维权者”网开一面,为他们的一点儿蝇头小利而让民航安全再次屈膝,以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吗?
只要航空公司一天没有下决心通过法律手段向肇事者索赔由于其任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干脆放弃了自己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此事的权利,笔者想,笔者以上的设想迟早会全部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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