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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角力全球经济治理

  • 发布时间:2015-01-12 20:29:34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栾国鍌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是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丰收的一年。这一年,中国在APEC峰会和G20峰会上唱响了“中国声音”;这一年,中国与美国就ITA谈判达成共识;这一年,中韩、中澳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这一年,“一带一路”战略得到了沿线国家广泛支持。

  2015年,中国如何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如何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做参与者、引领者,在日前举行的第十三届WTO与中国学术年会上,业内专家的声音似乎可以管窥一二。

  商务部世贸司谈判副专员李毅红

  坚持原则灵活务实

  积极推动“后巴厘”工作计划制定

  2001年11月启动的多哈回合谈判可谓“一波三折”,不仅多次错过了谈判完成预定期,更在2011年后陷入停滞。2013年年底在WTO第九届部长级会议最后时刻达成的“巴厘一揽子协定”,是WTO成立18年来、多哈回合谈判启动12年来第一份全球多边贸易协定。协定同意在未来12个月内完成“后巴厘”工作计划制定,多哈回合谈判12年僵局终获历史性突破。

  正所谓“好事多磨”。2014年WTO在制定“后巴厘”工作计划期间,印度要求将粮食安全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相挂钩,相关推进工作再度受挫。

  通过努力,各方终在澳大利亚举行的G20峰会上达成共识,并在2014年12月举行的WTO总理事会上通过了包括粮食安全决定、贸易便利化议定书、继续推动“后巴厘”工作计划决定在内的三大决定,明确在2015年7月31日前制定出“后巴厘”谈判工作计划。2014年年底在日内瓦召开的主要成员高官会明确,2015年1月21日启动相关的磋商工作。一系列重要工作的推进,为尽早结束多哈回合谈判带来曙光。

  目前各方在推动“后巴厘”工作、完成多哈回合谈判方面已达成共识,一致同意2015年要完成执行“巴厘一揽子协定”以及推动“后巴厘”工作计划的完成两大核心工作。但包括全球经济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仍存在贸易保护主义、世贸组织成员就某些原则问题尚需融合等在内的不确定因素仍是相关工作顺利推进的阻碍。

  要在2015年7月底前完成“后巴厘”工作计划制定、进一步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各方需在谈判授权、谈判范围、谈判模式以及谈判顺序等不可回避的原则问题上达成共识。

  多哈回合谈判是中国加入WTO后参加的第一个多边贸易规则谈判。中国自始至终对多哈回合谈判持积极支持态度,也为推进多哈回合谈判作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下一步,中国将秉持“坚持原则,灵活务实”的总原则参与“后巴厘”工作计划。

  所谓“坚持原则”就是坚持发展问题不能改变;以往谈判成果不能放弃;最终谈判结果必须平衡各方利益,必须反映绝大多数成员的利益。所谓“灵活务实”也就是中方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对任何有利于完成多哈回合谈判的可能方式都予以积极探讨。

  个人认为,在未来谈判方案制定中应考虑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中国立场应与国内改革方向相一致;第二,权利与义务要平衡。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在未来的谈判中应承担与发展水平相符且力所能及的责任,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利。

  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王晓东

  ITA谈判取得突破性进展

  《信息技术贸易协议》(ITA)是诸边谈判中比较成功的案例,其特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第一,涵盖所有发达国家和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且成员增速较快;第二,产品覆盖范围较广,涵盖全球97%的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出口额。

  在2014年APEC北京峰会期间,中美就ITA的扩围谈判达成了重要共识,使得扩围谈判取得突破性进展。探究原因不难发现,开放、灵活、规模效应是其成功法宝。

  首先ITA是一个开放的诸边协议。成员的让步和妥协是基于给未参与方最惠国待遇的;其次,ITA并不强迫所有国家同时加入协议。如果对规模效应没有贡献也没有关系。

  ITA的成功是否能在其他行业复制?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信息技术行业相对特殊。在ITA前很多IT产品关税已经很低,将高科技产品关税降至零,对于部分国家来说不是难事。若非要总结可复制经验的话,“‘求大同存小异’,让步适用于还未加入的国家,给各成员充分解释的灵活性”则是重要一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屠新泉

  中国暂无加入GPA迫切需求

  《政府采购协定》(GPA)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一项诸边协定,只有参加方才能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旨在促进参加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扩大国际贸易。

  WTO研究认为,GPA所涵盖的市场份额高达15000亿美元。如此大的市场份额,按说应该吸引力十足,但截至目前GPA只有17个参加方,通过谈判加入的成员只有5个,多数成员是加入欧盟直接成为GPA参加方的。同时,目前不少发展中国家正在进行GPA谈判,但进展缓慢。所以,在政府采购方面,设定一个诸边协议吸引其他成员参与的模式并不成功。

  从性质上看,GPA只是自愿加入的诸边协定,但在中国申请加入WTO的谈判过程中,GPA一些主要缔约国将签署GPA作为支持我国加入WTO的一个重要条件。为履行中国对WTO的承诺,2007年12月28日,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代表中国政府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GPA申请书和初步出价清单,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加入GPA谈判。

  自2007年底中国提交首份出价清单到2014年12月22日,中国已向WTO提交了6份出价清单。个人认为,这虽已刷出新高,但绝不是最后一次出价。

  加入GPA固然可完善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但从经贸角度分析,现阶段中国暂无加入GPA迫切需求。首先大多数国外采购市场已处于开放状态;其次中国政府采购也处于开放状态。此外,国内政府采购制度尚不统一也是中国加入GPA需缓步慢行的重要原因。

  个人认为,目前真正关注中国是否加入GPA的不是国外供货商,而是在华外企。《政府采购法》虽未将国有企业作为政府采购实体,但在实践当中,外企担心中国政府会运用国有企业影响力来排斥或限制国外供应商的参与。

  中国加入GPA是以开放促改革的典型事例,未来中国需积极调动国内各方的主观能动性,开辟更多渠道,让国内供应商可充分真实反映在政府采购中遇到的问题,让出政府部分权利,充分发挥市场力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

  TPP、TTIP挑战WTO在所难免

  2014年11月底,僵局持续近4个月后,有关落实《贸易便利化协议》的议定书最终获得通过,这与美国、印度在农产品方面的妥协密不可分,进而在业内引起了美国是否因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谈判不顺利、重回全球多边经贸体系等诸多猜测。

  个人认为,美国既不会放弃WTO,也不会放弃TPP,更不会放弃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和TiSA(国际服务贸易协定)。

  一方面,WTO在全球经济治理平台上拥有最多成员,可充分显现美国领导地位;另一方面,TPP、TTIP和TiSA能够体现美国在全球经济治理方面的最新构想,直接反映美国利益诉求。特别是在解决了贸易自由化边界障碍后,如何解决体制等问题成为美国关注的新焦点,这也是美国设立国际经贸新规则的初衷。

  此外,对于美国总统奥巴马个人而言,他能留下的政治遗产不多,TPP很可能是仅存的政治硕果,因此,美国才热衷于TPP谈判。

  个人认为,2015年美国很可能与TPP伙伴达成一个框架性协议,进而出现贸易自由化安排广覆盖,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并存的局面,二者相互影响在所难免,WTO必将受到TPP、TTIP的挑战。尽管WTO规则是全球最大的公约数,但不排除TPP、TTIP等区域高标准协议对WTO的影响。因此,建议WTO除了将贸易便利化改革纳入多边改革体系外,也应思考如何包容各类高标准、自由化地区协议的改革措施。

  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勇

  “一带一路”不是超大型自贸区

  自2007年多哈回合谈判受挫后,美国开始向地区主义转移,地区性FTA呈现爆炸性增长,美国也积极参与其中,这是美国竞争性自由化的延续。进一步提高投资、政府采购和知识产权的标准,推动多边协议纳入劳工、健康、环境、国有企业地位等新标准,并对新领域进行监督都是美国促进地区FTA谈判的目的,其最终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新规则约束中国等新兴经济体。

  美国对外经贸战略的调整对中国产生一定影响。“入世”极大促进了中国对外开放,中国与全球经济联系日益密切,进一步融入全球供应链当中,增强了中国对于多边贸易体系的依赖。与此同时,中国也加大了参与地区一体化的努力,1997年~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开始参与地区一体化合作,但由于国内政策协调和发展水平的限制,导致中国参与的FTA开放水平不高、开放程度有限。TPP、TTIP等巨型区域性FTA的出现引发了对中国对外开放政策、对外战略的大讨论。

  目前中国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政策,继续维护积极参与WTO,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早日结束;构筑以中国为主的地区一体化的战略,包括参与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FTA,主要是中韩、中澳、中国与海湾国家FTA,同时打造中国与东盟国家FTA的升级版,更重要的是“一带一路”的战略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对外经济新战略的一部分。“一带一路”战略不是一个超大型自由贸易区,而是一种开放性的国际经济合作的安排,它不妨碍既有的多边机制,不另起炉灶,可以作为一个更大的国际经济合作框架,把既有的多边贸易协定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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